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数量:
根据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医药”)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7.28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开展相关实施工作。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经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2.18亿元人民币,2020年实际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18.77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3亿元,其中银行授信担保85,393万元,采购付款担保1,872万元。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统筹考虑授信资源的安排,结合各控股公司实际业务需要,2021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7.28亿元人民币,安排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中国医药对沈阳铸盈、河北通用提供的担保额度中有3,800 万元是为其与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开展分销业务采购付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一)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二)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全资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 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毛全贵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光明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软膏剂、乳膏剂、酊剂(外用)、原料药、药用辅料、精神药品、小容量注射剂生产销售(以上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技术咨询;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医药化工品、医药中间体(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原料药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凭证经营)
(二)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富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海口市秀英区海力路8号
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材料及其制剂、中成药、中药材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三)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富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69号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含青霉素类、激素类、抗肿瘤类)、粉针剂(含青霉素类、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为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的生产、医药中间体生产及销售。
(四) 北京美康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欣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C区(西杉创意园四区)5号楼二层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6月23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8月07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5月09日);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杂货、机械设备、化妆品;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技术推广;基因检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五) 中国医药黑龙江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6号
经营范围: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麻精药品(含冷藏冷冻)、医疗用毒性药品制剂(A型肉毒毒素)(有效期至2025年04月29日);医疗、医药咨询(不含诊疗、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委托范围内从事委托方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消毒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化妆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脑及耗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劳保用品、数码产品、环保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六) 新疆天方恒德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超
注册资本:2,400万元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86号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医疗门诊(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化妆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皮棉,棉短绒,农膜,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消毒制品的销售;计算机及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技术信息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金融类信息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制作、设计和发布,场地租赁,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货物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七) 沈阳铸盈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4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第二类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消杀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玻璃制品、化工产品、化工原料、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技术咨询;市场推广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农产品收购;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
(八) 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超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石家庄市高新区闽江道326号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食品的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聚酯纤维夹板);医疗器械、救护车、计生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保健用品、活性炭、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日用百货、玻璃制品、化学试剂、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制药设备、空调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空气净化器的销售;医疗器械维修;消毒用品、杀虫用品(灭鼠剂、化学危险品除外)、实验室仪器、教学模具、体育用品的销售;二氧化氯、异辛烷、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环氧乙烷、环氧乙烷和氧化丙烯混合物【含环氧乙烷≤3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乙醇【无水】、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硝化甘油乙醇溶液【含硝化甘油≤10%】、多聚甲醛、甲醛溶液的批发(无储存)(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5月15日);物流服务,货运服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前置许可项目除外);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
(九) 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宏新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加工中药饮片(仅限分公司经营);专业承包(仅限境外);销售化工产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谷物、豆类、薯类、饲料、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器设备、农畜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租赁仪器及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及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种植中药材;收购农畜产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维修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3日);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3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4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经营项目登记为“生产化工产品”;需要先行取得环保部门的审批。属于经营类的,经营项目登记为“销售化工产品”。也可根据企业申请登记为“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销售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 中国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3号11层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经营范围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销售食品;销售Ⅴ类放射源,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租赁医疗器械;维修医疗器械;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办公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一) 北京美康百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超
注册资本:5,365.38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4号楼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批发药品;销售医疗器械III类;技术推广;租赁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疗器械I类、Ⅱ类;计算机系统服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批发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二) 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超
注册资本:6,100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5号(8号馆)四层北侧物业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二、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械,科研试剂,化妆品,消毒剂;货物进出口;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业务,开展第三方医疗器械现代物流业务;药品信息咨询。
(十三) 美康(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红棉道8号东昌大厦7楼
股本:800万美元
董事:王宏新、梅媚、宋磊
(十四) 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宏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14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化学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非食用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十五) 美康医疗器械敷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东男
注册资本:196.6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经营范围: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4日);销售医疗器械(限I类、II类);经营、代理医疗器械、医用辅料的进出口业务;租赁医疗器械;维修医疗器械;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对销贸易业务及经贸不批准的其他商品进出口业务;销售百货。
三、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法人口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天方药业亏损主要是由于计提其下属公司河南通用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所致;永正公司及黑龙江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未按个别认定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四、 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 担保期限:一年
(三) 担保金额:27.28亿元人民币
(四) 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控股公司将根据各自资金需求及业务实际实施进度与相关各方签订有关担保协议。
五、 董事会意见
(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对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需要,能够解决上述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业务需要,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企业经营实际需要,可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可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提供担保时,将按有关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7.14%。
2021年度公司预计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7.28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2.33%。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12,05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 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9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斌,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赵斌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医药、石大胜华、大金重工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冰,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韩冰女士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首一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王首一先生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翔股份、海油发展、航天机电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华电国际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基于立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其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目前合并单位数量及审计工作量确定。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1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37.5万元,含税总额为 199.5万元。较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含税金额189万元增加10.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调查、评议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立信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了2020年年度相关各项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据此,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在2020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董事会对续聘立信为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的审议结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1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金额为37.5万元,含税总额为199.5万元。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童朝银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童朝银先生,56岁,硕士,高级经济师、企业一级法律顾问。
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7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美康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 月28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13日 9:00-11:00,13:00-16:0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1)
(五)联系电话:010-67164267
(六)传 真:010-67152359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18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全面的清查、盘点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公司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8,277.36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350.4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一)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被并购企业以前年度业绩情况,对其未来经营情况进行了预计,采用收益法对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20年,经测试,公司除河南通用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通用”)、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中药”)商誉存在减值外,其他商誉暂不存在减值迹象。
1、2016年3月,公司以55,666.8万元收购河南通用70%股权,形成商誉50,448.54万元。近年,河南通用业务发展、收入和利润情况低于收购日预期,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360号),公司需确认河南通用商誉减值准备43,477.32万元,减去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17,340.52万元,本期需补提减值损失26,136.80万元。
2、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收购天方中药股权形成商誉53.20万元。鉴于天方中药连续多年亏损,经营业绩下滑,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3.20万元。
上述商誉减值合计26,190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2020年末,经清查和盘点,公司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42,010.76万元,其中主要是防疫业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4,775.97万元、中药材及原料药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508.54万元、个别企业受停产停销影响及其他存货计提跌价损失5,726.25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6.60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按照公司会计估计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350.49万元,其中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563.31万元,主要为防疫业务相关信用减值损失33,466.82万元及其他业务相关信用减值损失9,096.49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87.18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8,277.36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350.49万元,减少2020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审机构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医药”)拟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全资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关联交易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度总体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
●关联交易回避事项:通用技术集团系公司和集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于会前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1、 上述关联交易可为公司提供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将解决营运资金不足等问题。
2、 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取得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优惠的费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和控股公司2021年经营预算和实际运营需要,全年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以满足公司全年资金及业务需求。公司无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交易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 通用技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家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该公司系中央所属大型企业集团之一。该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
企业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旭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投资;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广告业务;自有房屋出租。
(二) 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9,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文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6层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二级市场除外);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除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集团财务公司系通用技术集团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取得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优惠的费率,降低财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可以为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提供多种融资渠道,对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将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及《关于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了逐条梳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以下主要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内容修订后,除因新增“第一百三十五条总法律顾问制度”条款后续条款号依次顺延,并相应调整所引用条款号外,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根据上述《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三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相关条款同步做如下修订:
■
三会议事规则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内容无变化。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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