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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金逸影视”)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现对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问题1、根据年报,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为0。同时,根据你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报告期内你公司设备租赁收入为72.85万元,商品销售收入为53.98万元。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结合《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核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是否扣除充分,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其他收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一、营业收入中租赁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构成说明

  金逸影视2020年营业收入中,设备租赁收入72.85万元、商品销售收入53.98万元。均系金逸影视与加盟影城之间因放映设备的租赁及销售业务产生的。加盟影城系与金逸影视签订加盟合同,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金逸珠江电影院线(以下简称金逸院线)按协议规定向加盟影城旗下影院供片。金逸影视因自身经营规模较大在采购影城放映设备及基础设施方面有一定的集中采购优势,可以获得相对优惠的价格,故金逸影视通过租赁或销售放映设备与加盟影城开展合作,从而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一)设备租赁收入

  设备租赁收入系金逸影视与加盟影城***有限公司与2016年5月签订的《IMAX 设备有偿使用合同》形成,该项租赁合同期限为10年,到2026年5月结束,租赁收入采用保底租金加影院票房收入分成的形式结算。因2020年疫情原因影院票房收入下降,故2020年设备租赁收入较2019年有所下降。该项业务系金逸影视以前年度签订,合同期10年,且有保底租金收入,可以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收入,与金逸院线发行影片业务相关,且不属于偶发性、临时性营业收入,故公司年报披露时未将其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二)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系金逸影视利用其自身采购规模优势批量采购激光放映机、影院座椅等设施,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也销售相关设施给加盟影城,从而为公司带来收益。由于金逸影视向加盟影城销售相关设施时通常要求供应商直接向加盟影城发货并进行安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向加盟影城销售金额与采购成本的差额,进行净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020年商品销售收入53.98万元,系公司向加盟影城***有限公司销售放映机、CINITY影院系统、影院座椅等设施形成,整体销售合同总价(不含税)为511.5万元,减去购置成本457.52万元产生53.98万元销售净收益。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表示将与加盟影城继续在新建影院及现有影院设施升级改造中利用自身采购优势开展相应的合作,为公司带来收益,相关商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同时2020年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较小,不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故公司未在年度报告中将其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运营;

  2、获取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构成明细,并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了解及审阅其他业务收入相关业务合同、业务形成的商业背景、结算方式,并与上年相比较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变化;

  3、获取并检查支持性文件,测试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4、向客户寄发函证,取得回函与账面记录金额核对一致;

  5、向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并结合深交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分析其他业务收入的交易实质,分析判断相关收入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核查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将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均进行扣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逸影视设备租赁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均系与加盟影城开展正常合作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商业实质特征,且并非偶发性和临时性的。我们认为公司未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中将设备租赁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符合深交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且相关金额较小,不存在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造成重大影响。

  问题2、本年度你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99.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799.94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85.1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14.26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620.69万元,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800.00万元。请你公司:

  (1)分别列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对手方名称,坏账产生原因,合作年限以及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与你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你公司亦核销在建工程资产3,763.34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核销资产的具体内容、原因,以及同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否存在对应关系,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

  回复:

  (一)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明细情况

  1、 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 元

  ■

  其中:个别计提明细如下:

  ■

  2)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其中,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明细如下:

  ■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等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 公司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预期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预付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预付账款损失,如果该预期损失大于当前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预付账款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预付账款损失,认定相关预付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预付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预期资产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等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 公司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 按单项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人民币 元

  ■

  2) 按组合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借款人所在的地理位置、贷款抵押率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等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核销资产的具体内容、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2020年共核销在建工程37,633,383.25元,其中2020年计提减值准备36,206,874.51元,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4,615,446.10元。

  由于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影院行业受冲击较大,本公司对在建影城的后续发展进行了充分梳理,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根据公司相关部门与相关业主就相关影城解约情况的洽谈情况,针对解约的影城项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对相关在建工程进行核销。

  公司针对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方法为,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当公司管理层经营会议讨论确定相关长期资产不再继续建设或使用时,本公司将长期资产及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核销。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核销在建工程资产3,763.34万元,同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对应关系,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合理。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22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4.09亿元。上一年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14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4.07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收入为219.10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利息收入571.35万元,下降61.65%。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款利率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收入确认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对公司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是否受限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货币资金情况

  1.银行存款存放地点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2.现金存放地点:

  现金主要分布在下属子分公司,各单位分别在0-50000元不等,其作为营运备用金存放在影城,小计203.74万元。

  3.其他货币资金存放地点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综上核查,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二)公司利息收入确认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综上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为219.10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利息收入571.35万元,下降61.65%,主要原因:①大陆地区活期利率未变,但日均存款额下降及2019年公司一笔保函400万保证金的利息收入33.19万元,导致2020年利息收入同比下降34.08万元,下降29.96%;②2019年度香港定期存款存期多为3个月、6个月,因此利率较高,对应利息收入较高。2020年度汇丰银行定期存款以1个月、2个月居多,利率较低,对应利息收入较低。导致利息收入下降318.17万元,下降69.53%。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确认合理。

  会计师回复:

  一、公司货币资金构成

  金逸影视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主要系应付票据保证金、影城租赁保函保证金,明细列示如下:

  ■

  上述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待票据到期后解除限制转为公司无使用限制的活期存款。支付宝、财付通期末余额需提现到公司银行账户后对外转账支付,提现和对外转账不受限制。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对货币资金真实性及是否受限核查的程序包括抽样检查、访谈、函证、分析性复核等,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获取金逸影视关于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的相关制度,了解金逸影视货币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的内部控股制度;

  2、获取并检查公司预算;治理层、管理层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投资进行审批的书面记录及其他文件;

  3、分析性程序:结合金逸影视报告期内的筹资情况、经营情况、其他投资情况,适当运用分析性程序,分析公司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合理性;

  4、编制银行存款明细表与总账进行核对;

  5、对库存现金执行监盘程序,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并将盘点金额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

  6、获取银行开户清单、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理财产品账户对账单,产品说明书、产品购买协议等,并与明细账余额核对;

  7、执行函证程序:向银行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及理财产品的余额或持有的份额、资产的抵(质)押或其他使用限制情况、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贷款情况、存款利率、理财产品名称、类型、期限等合同主要内容;检查银行回函并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回函不符的原因进行追查;

  8、重新计算:计算银行存款累计余额应收利息收入,并与实际利息收入进行比较;

  9、抽取银行存款增减变动的相关凭证,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并将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逸影视的货币资金余额是真实的。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其他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需等票据到期后解除受限。支付宝和财付通期末余额需提现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款后对外转账支付,不存在使用限制,除上述披露的受限制使用货币资金外不存其他因质押、冻结等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问题4、根据年报,你公司研发费用为0,研发人员数量为0,上年同期,你公司研发费用为1163.68万元,研发人员数量为41人。你公司称是由于新的研发项目尚未开展所致。请你公司结合研发项目具体模式,现有研发项目进度及研发人员的聘任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模式,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未产生研发费用且研发人员数量为0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研发项目情况

  2018 年,投入研发费用总额为1,496.30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74%;2019年,投入研发费用总额为1,163.6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56%,相关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

  (二)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情况对比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万达电影、横店影视与上海电影,其中横店影视与上海电影近3年没有研发投入,公司与万达电影近3年的研发情况如下:

  ■

  注:1.数据源于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2.“-”为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市公司未披露内容。 

  (三)报告期未产生研发费用且研发人员数量为0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公司从2018年开始筹划申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及2019年均严格按照高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开展研发项目、聘请研发人员及归集研发费用。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影院自2020年1月24日起暂停营业,经综合评估,短期复工无望(后直至2020年7月20日才逐步恢复营业),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研发工作无法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开展,同时公司主营产品服务增长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将无法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公司决定终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再按照高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开展研发项目、归集研发费用,同时解散了相关研发团队,所以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0人,研发费用为0元。

  问题5、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为3.86亿元,占销售总额比例为65.46%,其中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分别占比为39.67%、19.0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过去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信用政策、回款情况,并说明是否对其存在销售依赖。

  回复:

  (一)公司过去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信用政策、回款情况明细如下:

  2018年度                                                        单位:元

  ■

  2019年度                                                        单位:元

  ■

  2020年度                                                        单位:元

  ■

  (二)公司对前五大客户不存在销售依赖说明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构成为:电影放映收入、卖品业务收入、广告服务收入、院线发行业务、电影电视剧投资业务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产业结构保持稳定,实现毛利的主要产业是电影放映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工作的重点在于建立品牌优势,突出区域市场领导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因此电影放映业务仍然是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业务。

  1.行业情况

  互联网进入影院行业后给电影行业带来新的动力和新的模式,经过近几年来的培养,观众线上选座购票已成为电影院的主要销售模式,同时随着各路资本的强势进入,在线选座购票平台经过大浪淘沙后形成以“猫眼”和“淘票票”为主的格局,两大平台占据市场份额70%以上,近3年平台出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

  ■

  注:总出票包含线下柜台及全网线上平台出票量

  2.同行情况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注: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报

  综上,“猫眼”及“淘票票”等在线售票平台在行业中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符合市场的发展情况,同时对于公司来说,在线票务平台只是解决消费便利性的渠道,不解决最核心的消费动力和消费需求,影院观众才是公司最终的客户,在上述在线销售平台上公司自主定价及制定销售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特定客户不存在销售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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