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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唐惠琴女士及其配偶毛利峰先生因个人需求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方桥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荣安林语春风”商品房一套,金额为177.4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唐惠琴,女,汉族,身份证号:3302271973*******,现任我司监事。唐惠琴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利峰,男,汉族,身份证号:3302271972*******,系我司现任监事唐惠琴女士之配偶。毛利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我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方桥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荣安林语春风”项目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108.83平方米,交易价格177.46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购买商品房外,我司与唐惠琴女士及其配偶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市华亿置业有限公司拟为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3,7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与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房开”)合作开发义土挂[2021]15号地块,义乌市华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置业”)全资子公司义乌市华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捷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投创荣安置业”持有“华亿置业”51%股权,“华统房开”持有“华亿置业”49%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亿置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华统房开”,即“华亿置业”拟对“华统房开”提供总额不超过63,700万元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合同

  (1)财务资助对象: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63,7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华统房开”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华亿置业”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振兴路8号

  (4)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0日

  (5)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6)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零柒佰伍拾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朱俭勇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华统房开”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统房开”总资产425,890,528.68元,负债34,914,703.53元,净资产390,975,825.15元。2020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914,127.63元,利润总额865,171.14元,净利润648,878.35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3.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市华捷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稠义路288号3号楼1楼302室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叶峰

  (6)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零柒佰伍拾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华亿置业”持有“华捷置业”51%股权,“华统房开”通过“华亿置业”间接持有“华捷置业”49%股权。

  (10)关联情况:“华捷置业”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华捷置业”暂无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13)项目概况:“华捷置业”开发的宁波鄞州区YZ08-06-b2(首南地段)地块面积79,959.82平方米,容积率1.55,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国贸大道与义亭路交叉口东北侧。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且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瀚投资”)与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官置业”)按照51:49的股权比例分别成立了宁波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新企管”)、宁波荣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望企管”)用于共同获取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控股子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康新企管”、“荣望企管”拟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锦官置业”,即“康新企管”、“荣望企管”拟对“锦官置业”各提供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待土地获取及项目需投入资金前及时回收该部分资金用于项目投入。

  1.财务资助合同

  (1)财务资助对象: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

  (2)“康新企管”、“荣望企管”各提供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锦官置业”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康新企管”、“荣望企管”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508、520号1401室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李爽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锦官置业”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锦官置业”总资产2,647,788,469.04元,负债2,549,265,026.27元,净资产98,523,442.77元。2020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3,318,774.81元,净利润-3,318,774.81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1.55亿元

  3.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一、

  (1)公司名称:宁波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508、520号1401室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9)控股股东: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康新企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康新企管”总资产490,000,000.00元,负债0.00元,净资产490,000,000.00元。2021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0.00元,净利润0.00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公司二、

  (1)公司名称:宁波荣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都市工业园区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9)控股股东: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荣望企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荣望企管”总资产490,000,000.00元,负债0.00元,净资产490,000,000.00 元。2021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0.00元,净利润0.00元。(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三)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房地产项目合作方其它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控股子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当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股东方按照权益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对控股子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为公司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24,082.9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7%。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使用短期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条件如下:

  一、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授权额度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授权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以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

  3、资金来源

  公司以短期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5、授权有效期

  授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 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公司为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调拨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损益等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使用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权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的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3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久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伟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书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3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惠琴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五、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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