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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65.00万元。该股款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承销费3,559.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1,905.33万元于2020年9月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54,139,793.9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510,206.02元。其中:新增股本43,000,000.00元,资本公积657,510,206.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9,094,312.95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998.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0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7,685.82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750.00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1,4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3,35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197.0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世华科技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华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8、9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7、8、9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君、计毓雯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zshihua.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等其他金融工具融资。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世华科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00-11: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正青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00-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5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hengquan@szshihua.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电子邮箱:zhengquan@szshihua.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093                  公司简称:世华科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4,400,00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68%。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材料的核心研发合成能力,可根据客户的差异化材料需求,以粘接特性、物理特性、化学特性、耐候性、光学性能等功能维度为基础,形成矩阵化功能材料体系,设计、合成出在多个功能维度同时满足客户需求的功能性材料。根据产品功能、应用场景差异,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行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是一类具备多种复合功能的电子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子产品内部,在特定空间内实现客户对材料粘接强度、导热、导电、电磁屏蔽、耐候性等功能的特定要求。该类材料对产品功能性提出了复合要求,技术难度较高。公司产品在该领域直接与国际龙头材料企业竞争,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部分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2)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是一类主要应用于OLED、LCD等光电显示模组的功能性材料,除对材料电磁屏蔽功能、导热功能、抗翘曲性能、剥离强度、耐候性等特性有较高性能要求外,还对光学性能、透射率、耐黄变性能有特定要求,以满足屏幕模组中OLED Panel、显示屏背板与信号驱动IC芯片间热量扩散、电磁屏蔽等复杂功能性需求。公司产品已进入三星、京东方等屏幕模组供应链并实现销售。

  (3)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是一类对材料粘接特性、涂布克重、稳定性、洁净度有高精度要求的功能膜类产品,同时还具备抗静电、耐高温、抗酸碱、防刮伤、防蓝光等保护性功能,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过程中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高度自动化生产,以及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及组装过程中。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可分为终端客户认证和直接客户自主采购两种模式。终端客户指A公司、三星公司等品牌客户,直接客户主要指公司下游功能器件厂商,公司不与终端客户进行直接交易。

  (1)终端客户认证模式

  终端客户对其供应链体系进行管控,在功能材料、功能器件、电子元器件及终端组装等多环节均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本模式下,公司产品需要先取得终端客户的认证,认证通过后,功能器件厂商会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并采购产品,产品价格由终端客户在认证过程中确定。

  (2)直接客户自主采购模式

  公司下游功能器件厂商客户根据其功能器件的加工需求向公司采购功能性材料。该种模式下,公司与下游直接客户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与下游客户通过框架协议及订单等方式约定产品交付条件、结算账期等条款。实际生产经营中,直接客户根据其自身经营情况及生产预测向公司下达销售订单并约定数量、价格等条款。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安排具体生产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物料需求等确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向供应商询价、原材料比价以及商业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采购需求或订单后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请求,计划部根据客户需求、产品库存情况安排相应的生产计划,制造部门基于生产、排程计划及标准作业程序执行生产作业。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库存和销售全过程。公司每一批次订单均编制单独的工单号,该号码是该批产品专用的身份标识,将伴随生产全过程并保留至最终产品,从而实现生产过程的可追溯管理。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客户需求及市场预测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行业下游品牌客户具备科技创新性高、产品更新迭代快、材料需求多样化等特点。公司基于客户材料需求展开研发并介入终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自主研发、设计、储备功能性材料关键技术,以此实现灵活快速的研发响应机制。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的功能性材料具备导电、绝缘、屏蔽、导热、耐高温、抗酸碱、防蓝光、抗刮伤等多种功能,可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AI、新能源、汽车、医疗等行业。功能性材料是新材料产业体系中的前沿关键材料,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是支撑智能制造重要的基础环节之一。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新材料产业大而不强,战略性材料严重依赖国外,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卡脖子”风险。2018年工信部对全国30多家大型企业130多种关键基础材料调研结果显示,32%的关键材料在中国仍为空白,52%依赖进口。国内高端复合功能材料不能满足电子、汽车、新能源、医疗、光电显示等制造企业对高性能产品的需求,市场主要被3M、Tesa、Nitto等国际材料巨头垄断,仅少数国内企业占有少量市场份额,国产替代的空间巨大。

  功能性材料行业存在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功能性材料行业的景气程度与下游消费电子、屏幕显示、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的发展高度相关,而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医疗健康制造等行业的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形势、技术革新、消费习惯、政府产业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呈现一定周期性波动的特征。由于行业下游功能器件厂、组装厂的地域性集聚,功能性材料厂商会选择消费电子、汽车等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区域设立工厂,主要集中在以长三角为代表的华东地区、以珠三角为代表的华南地区和以成渝经济区为代表的西南地区,因此该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同时,该行业具有季节性,尤其受消费电子行业的季节性影响最为明显。由于A公司、三星、华为等国内外知名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厂商一般会选择在下半年发布新产品,因而造成第三、四季度为功能性材料行业的销售旺季。

  公司所属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是新材料行业的细分领域,该领域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要有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在大量功能性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持续进行更新迭代,需要有持续资金投入作为支撑,因此行业门槛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功能性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在产品性能、快速响应能力及一体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信任,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拥有较为重要的市场地位与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全面开启提能提质的发展战略,对标国际龙头材料企业,着力于高端功能性材料领域,与A公司、三星等众多知名品牌建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随着公司研发平台建设的加快、工艺技术的不断革新,公司持续推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在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部分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伴随移动5G、物联网、新型显示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以及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应用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小型化、智能化、柔性屏、无线充电、防水以及高续航能力等特点成为主要发展方向,有效带动上游高端功能性材料需求的持续增长。

  持续增长的高端功能性材料需求加速了国内企业市场成长。目前,高端功能性材料主要被全球材料巨头垄断,但国内企业通过多年技术沉淀,已取得长足进步,国内企业发挥小而精的优势,在研发响应速度、配套服务、定制化开发等方面提供了更优秀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进口替代能力。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行业新秀在功能性材料细分领域已实现技术突破,部分产品的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近年来,国内材料厂商积极布局高端功能性材料市场,如石墨烯领域的热管理材料、OLED显示模组柔性显示材料、OLED制程薄膜材料等。以屏幕显示行业为例,可折叠、可弯曲、柔性OLED屏幕面板等技术快速迭代,对OLED发光材料、OCA光学胶、缓冲及导热屏蔽模组材料、可弯折材料等显示模组材料需求日益加大,对高端功能性材料提出新的技术要求,带动了功能性材料市场的新一轮技术突破。高端功能性材料市场未来需求广阔,进口替代空间可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2,895.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2.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02%。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无实质影响,在首次执行日(即2020年1月1日),本公司仅将原“预收款项”调整为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的分类列示如下,对财务报表其他项目无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应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以上合并范围外,本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将世华胶黏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世华”)并入本公司的子公司香港玛吉。香港世华已于2020年7月注销,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期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

  

  公司代码:688093              公司简称:世华科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小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格中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或取万元两位小数所形成,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募投项目进展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该项目属于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扩大收入规模、优化业务布局的重要支撑。报告期内,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进展顺利,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配套项目数字化信息集成系统已完成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将提升世诺工厂的智能化水平,助力世诺工厂成为功能性材料高端制造平台;厂内四条高端生产线已安装完成,待高洁净度无尘室建设完成后将进行整体联动调试,OLED国际高端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的主力工程,是公司创新驱动、提能提质的有效载体。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完成部分建设任务,其中,部分实验室、分析测试平台已投入使用;公司加大了各功能领域材料科学家、各细分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壮大研发力量。

  公司将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张家港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张家港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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