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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0,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4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7号)核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普股份)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8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域汽车)、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及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力基金),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0,000,000股,将于2021年5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5月9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450,000,000股增至510,000,000股。

  2019年1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月22日,授予价格为9.22元/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65人,授予股份数量为423.05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未出现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事项,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510,000,000股变更为514,230,500股。

  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价格为8.72元/股。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514,230,500股变更为514,224,5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514,224,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54,224,5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科承诺:

  自亚普股份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国投高科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持,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国投高科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且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主动通知发行人暂扣本公司应得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为止。

  (二)公司股东华域汽车承诺:

  自亚普股份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华域汽车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持,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亚普股份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等的说明,且减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华域汽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果华域汽车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华域汽车将在亚普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亚普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华域汽车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亚普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亚普股份指定账户;如华域汽车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而致使其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股东国投创新承诺:

  自亚普股份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股票,也不由亚普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国投创新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总额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本公司将在亚普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亚普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亚普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亚普股份指定账户;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而致使其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公司股东协力基金承诺:

  自亚普股份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股票,也不由亚普股份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协力基金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总额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亚普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亚普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亚普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亚普股份指定账户;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而致使其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亚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亚普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5)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EVA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拟定《亚普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EVA指标2021年目标值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9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5)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EVA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姜林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013                                                 公司简称:亚普股份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郝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5.05%,高于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主要因本期产品结构变动、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毛利率同比上升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86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回资金及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所致。

  2)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0.26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和配件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交易性金融负债比期初减少11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远期购汇合约到期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0.26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按进度计提尚未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所致。

  5)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0.38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环比减少影响应交税费余额比期初减少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0.47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需偿还的借款比期初增加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1)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563万元,主要原因是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同比增加2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同比增加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合营企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冲提金额同比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收回部分长账龄其他应收款项。

  6)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抗击疫情捐款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5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1.35亿元,主要因本期部分货款结算周期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0.19亿元,主要因上期收回投资理财资金0.2亿元,而本期无投资收回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减少2.06亿元,主要因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支出比上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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