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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524,491.3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68%。不送红股,不进行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21,004.74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7,524,491.3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4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是新材料行业的细分领域,是新材料产业体系中的前沿关键材料,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是支撑智能制造重要的基础环节之一。目前,该行业主要被国际材料巨头垄断,仅少数国内企业占有少量市场份额,国产替代的空间巨大。功能性材料行业具备技术密集型特点,行业门槛较高。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要有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在大量功能性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持续进行更新迭代,需要有持续资金投入作为支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发展功能性材料主业,主营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等领域。目前,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客户对新材料需求的不断迭代升级,公司需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并广纳人才,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因产能扩大和新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28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该事项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2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艳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监事会2020年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拟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7,800.13万元,较年初增长197.19%;总负债为人民币8,600.78万元,较年初下降28.79%;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9,199.35万元,较年初增长296.22%。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5.60万元,同比上升36.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2.10万元,同比上升58.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30.48万元,同比上升67.99%。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1]A81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备忘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282号)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2021年度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21,004.7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2,922,256.36元后,2020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7,524,491.30元。

  根据《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公司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4,400,00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68%。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发展过程中因产能扩大和新项目建设需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2、新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等领域应用广泛,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公司需要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速产业布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3、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发展功能性材料主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客户对新材料需求的不断迭代升级,公司需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并广纳人才,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毕,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撰写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2020年,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董事会2020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20年度的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结合2020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撰写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7,800.13万元,较年初增长197.19%;总负债为人民币8,600.78万元,较年初下降28.79%;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9,199.35万元,较年初增长296.22%。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5.60万元,同比上升36.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2.10万元,同比上升58.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30.48万元,同比上升67.99%。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1]A819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备忘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282号)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等因素制定,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21,004.7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2,922,256.36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197,524,491.30元。

  根据《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公司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4,400,00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68%。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发展过程中因产能扩大和新项目建设需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2、新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等领域应用广泛,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公司需要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速产业布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3、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发展功能性材料主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客户对新材料需求的不断迭代升级,公司需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并广纳人才,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等其他金融工具融资。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20日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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