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租赁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2020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者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同种类的每一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以下规定: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公司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以下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以下规定:

  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5、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的以下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3、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6、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7、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三)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以下规定: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五)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以下规定:

  1、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2、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六)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本次配股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以下规定:

  1、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本次配股将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四、公司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联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控各项风险,保证公司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确认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并披露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于2017年10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及2020年12月募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会议提交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17,800,000.00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0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32%。

  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6月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无法确定,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陆建强、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陆建强、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经营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准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020年末净资本的5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020年末净资本的400%;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调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1年风险管理政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情况如下:

  1.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

  公司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公司或公司的境内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负债主体,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具体负债主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实际需要共同或分别确定。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运用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除同业拆借及债券回购外)开展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可开展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境内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金融债券、可续期债券、证金公司转融通(含转融资、转融券)、资产证券化、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收益权转让、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法人透支,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注册、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等;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等融资工具。

  其中,收益凭证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转融通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主管机关授权的最大规模。如相应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新的监管规定为准。

  在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债务融资,并根据债券融资工具的特点和业务需要进行分级授权。

  本次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议案通过后,公司根据以往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已经取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5.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存量债务,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8.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等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办理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11.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若董事会或公司董事长于授权有效期内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若董事会或公司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实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无需监管机构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完成之日止。

  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长关于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转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为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与主任委员汪炜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对外捐赠总额为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向西湖大学捐赠款项),具体捐赠项目及每笔捐赠金额由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76,700,000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几方面: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预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十四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金融衍生品部和债券融资二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下半年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