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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 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精准对接与有机融合。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两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3,000万元融资,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拟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贷款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专利权质押担保也不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 贷款方

  (1) 贷款方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35楼10-25单元

  (3) 法定代表人: 樊庆峰

  (4) 成立日期: 2014年5月13日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 担保方

  (1)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4)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5)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6) 营业期限:2011-04-01至2031-04-01

  (7)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9) 股权结构:

  

  三、 贷款及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 贷款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 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

  3、 贷款期限: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 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 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6、 担保措施:

  (1) 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发明专利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作为质押担保,两项专利分别是:一种光纤以太网交换机及控制方法(专利号:ZL201310098548.X)、交换机外壳(专利号:ZL202020290262.7)。

  (2) 高新投融资担保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贷款条款及担保措施,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更好的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相关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618                           公司简称:三旺通信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熊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说明:

  币别: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注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款项暂时闲置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注2: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主要系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致。

  注3:报告期内,预付款项的增长主要系预付委托研究费用和咨询管理费所致。

  注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增长主要系厂房押金所致。

  注5: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增长主要系将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所得税负数余额结转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注6: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长主要系子公司厂房开工投建所致。

  注7: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偿还银行存款所致。

  注8:报告期内,合同负债增长主要系预收账款所致。

  注9:报告期内,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上市筹资相关费用的进项发票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期末余额为负数,结转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注10: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上市筹资相关费用款于报告期内支付完毕。

  注11: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负债增长主要系预收货款所含销项税金结转所致。

  2. 利润表重大变动说明:

  币别: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注1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增加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工业以太网交换机销量增加所致。

  注13:报告期内,公司营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注1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拓展业务渠道,增加销售人员所致。

  注15: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增加了管理咨询费用所致。

  注16: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研发人员所致。

  注17: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注18: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和税收返还。

  注19: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注20: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主要系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坏账准备和跌价准备所致。

  注21: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和深化销售布局,积极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客户,从而使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增加,导致公司短期内净利润有所下滑。

  3. 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说明:

  币别: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注2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注2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致。

  注2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市筹资相关费用款于报告期内支付完毕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茂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精准对接与有机融合。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两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元融资,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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