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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468                                       公司简称:科美诊断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LOYAL CLASS LIMITED 中文名称为“敦信有限公司”。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新增授权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4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境外发明专利1项,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专利

  

  (2)境外专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1-00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诊断”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1-004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23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琪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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