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薪酬为2020年度董事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上述薪酬为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表格中所列示黄河先生的薪酬为其2020年度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关联董事郎光辉先生、郝俊文先生、郎诗雨女士对议案13.2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理财类产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订单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性合同,具体事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非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并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子公司单体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0.7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
子公司单体非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
本议案所指融资总金额不包括保证金或票据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占用的授信金额,即只包括实际使用的银行敞口融资金额。
上述事项具体合同文本采用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的格式文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书。
为便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工作的开展,上述议案内容在2022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视为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社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名义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全资子公司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邑工贸”)和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物料”)名义开展天然气等预焙阳极产业链相关材料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和美元15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临邑工贸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香港物料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为150万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是控制套期保值交易总仓位,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二是分散投资,对近期和远期品种进行分散资金配置;三是严控操作流程,以公司数据分析出的市场指标为依据,通过内部审批流程后再进行相应操作,操作结果形成记录,盈亏情况随时更新上报;四是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跟踪市场情况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控制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8-2020年度,大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各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在大信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俊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其中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2019年审计费用100万元)增加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并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及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作出决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情认可情况:基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中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监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同意向公司监事发放2020年度的薪酬如下:
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薪酬为2020年度监事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2、4-6、8-13项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3-5、7-9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郎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0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址
现场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邮箱登记:sunstone@sun-stone.com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4-2148011
3、邮箱:sunstone@sun-stone.com
4、联系人:刘素宁
5、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12 公司简称:索通发展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郎光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晋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晋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其中对于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运输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对于公司与关联人的租赁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郎光辉先生、郝俊文先生、郎诗雨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公司与关联人的租赁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3.公司与关联人的运输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2.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
4.PRESS METAL BERHAD
注:PRESS METAL BERHAD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该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未披露。
5.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14.4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2.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3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3.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索通豫恒炭材料有限公司4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4.PRESS METAL BERHAD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2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5.郎军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郎光辉先生之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郎军红先生为公司的关联人。
6.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郎光辉先生之弟郎军红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目前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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