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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63,035.4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1,966.6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26,101.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79.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1.83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036.3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276.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5,417.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纺建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3,551.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478号《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10,000.00万元。

  (四)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并于 2019 年5月 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3,982.65万元(含利息)变更投资于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0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2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进、刘安省、范博、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黄绍刚、周图亮、聂基辉、徐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到达公司所在地淮北市的邮戳

  日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刘文倩

  电话:0561-6898000

  传真:0561-6897951

  邮编:235199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图亮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图亮、徐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22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8】35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进、张国强、徐钦祥、范博、黄绍刚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系在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之基础上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77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中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徐进

  主营业务: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行业、产业(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4,707.50万元,净资产7,666.05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062.70万元,实现净利润142.4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2、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中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徐钦祥

  主营业务:住宿,经销主食、热菜、凉菜、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本经营场所内零售卷烟(雪茄烟),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经销日用百货、苗木、餐饮设备;会议接待;高尔夫训练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洗衣服务,游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97.31万元,净资产997.16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841.98万元,实现净利润62.1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3、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泉山路55号5#楼

  法定代表人:徐钦祥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电梯销售安装及维护,电梯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23万元,净资产447.39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28.20万元,实现净利润36.8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4、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淮北市龙湖工业园龙旺路南、梧桐中路东

  法定代表人:吴崇高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用品,本经营场所内零售卷烟(含雪茄烟),经销日用百货、花卉苗木、餐饮设备,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洗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8.87万元,净资产1,796.51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52.63万元,实现净利润-210.4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5、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北外环龙子沟以北、宿丁路以西、惠黎酒厂以东

  法定代表人:吴崇高

  主营业务:农业产业化示范种植,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应用,观光农业开发,园林绿化,名贵树种苗木、花卉、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瓜果蔬菜、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水产、家禽养殖及销售,餐饮服务,农家乐观光旅游,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682.78万元,净资产-904.66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1.09万元,实现净利润-1,104.6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向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向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与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与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与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园林绿化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4,5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日的理财额度,包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1-015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54,572,290.34元。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3,134,2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6,238,94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当年已实施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的金额),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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