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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825                                                公司简称:华扬联众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

  1、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9,539,354.91元。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2,140,351.0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30,070,874.43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派发的56,599,918.02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214,035.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3,397,272.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615,6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2,471.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63,662股,以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40,3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103,962股。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券申报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5层

  2. 申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耀菲

  4.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5. 传真:010-65648123

  6.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程恒、金钢、兰巍、王猛、杨谊辉、李奕、邬佩佩、李毅、黄希、李韵、张斓、俞世平、冯拓、于慧楠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980股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615,614股变更为228,503,634股。

  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2,103,96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503,634股变更为226,399,672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销售食品”、“电脑动画设计”。

  有鉴于此,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经营范围增加进行确认,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7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同、姜香蕊、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孙学、陈嵘、贾建萍、王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9:30-11:00,下午 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公司将会于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召开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文字互动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郭建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期间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电子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苏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同、孙学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76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苏同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 ,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4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0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总结的议案》;

  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663,662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40,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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