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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或“公司”) 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资产管理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资产管理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资产管理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但该类投资产品仍会受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规范建账管理并实时跟踪。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资产管理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整体风险可控。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557                                             公司简称: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学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0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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