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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献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07,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本次5,950,000股质押解除后,高献国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4,49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7.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

  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88,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本次2,548,000股质押解除后,高峰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6,745,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7.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

  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远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35,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本次1,400,000股质押解除后,高远夏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高献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洛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洛升”)、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13,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3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21,235,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8%。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已实施完毕,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数及质押股数已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献国先生、高峰先生及高远夏先生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高献国先生、高峰先生及高远夏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存在后续再质押的计划,后续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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