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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47起,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62,430.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0%。其中,公司为原告的案件有35起,涉案金额为61,949.19万元,公司为被告的有12起,涉案金额为481.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多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处于执行申请阶段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2、裁定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累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及证券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未新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详见“(四)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二)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公告所述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公司本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

  公司本月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为0.86亿元。公司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通过委托理财方式变相为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调整为 8 亿元,投资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投资范围调整为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除委托理财外的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证券投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2)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投资,但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3)证券投资事项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和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详细规定;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证券投资后续进展情况

  单位:元

  

  上述期末持股数和累计投资成本包含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持有国光电器股份合计18,735,200股,投资成本206,649,256 元,该交易已单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不计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证券投资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委托理财产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3,301,112.6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221,216,441.6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36,528,559.6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经董事会研究审议决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1、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

  (3)公司当年度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定。

  三、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静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后,孙静女士将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孙静女士简历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孙静女士简历

  孙静女士,女,中国国籍,1981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研究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国经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报告期末,孙静女士持有公司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7%的股权,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切实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编制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监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九)《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监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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