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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上接D192版)

  (上接D192版)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请在“议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的空格内填“√”号。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翀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时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在前述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2020年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将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全面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类: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控制活动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控制手段类: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基建项目管理、投资与投资项目后评价、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子公司管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2)定性标准

  ① 重大缺陷:

  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该缺陷直接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漏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公司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或缺乏,导致内部监督无效。

  ② 重要缺陷

  公司非管理层存在严重的舞弊行为;公司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缺失;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③ 一般缺陷

  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和负面影响两方面,制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2)定性标准

  公司针对战略、经营及合规目标,采取定性指标来确定内控缺陷标准。由于战略、经营和合规目标实现往往受到不可控的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在认定针对这些控制目标的内控缺陷时,不仅考虑最终结果,还重点考虑公司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机制和程序是否符合内控要求。

  ①重大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B、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C、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B、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C、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0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217,104.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850,895.9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6,872,466.51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43,942,703.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0,815,169.6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538,642.12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本金余额为0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91,599,999.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20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6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2020年10月30日、11月1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0日,公司、天津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2021年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 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421485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于2017年5月25日将募集资金转入实施主体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开立的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430026的募集资金专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 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礼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瑜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秋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经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2021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关于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披露文件。

  2、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快速配备木门品类产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橱柜、衣柜、木门等大家居产品体系构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广东柏尚嘉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总投资金额为3,672.00万元,分三轮进行投资。公司在完成第一轮对目标公司投资1,041万元后,将持有目标公司51%的控股权;后期两轮投资中,目标公司各股东方将同比例进行现金增资,公司将保持对目标公司51%的股权比例。

  2021年3月10日,目标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并取得相应的营业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目标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合计16,679,954.91元,其中:用于“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 16,679,954.91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57,495,124.6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6,884,722.15  元(含利息收入),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本金余额为0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合计264,495,493.79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 92,895,494.6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1,599,999.19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64,495,493.79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8,111,351.62 元(含利息收入)。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日期: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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