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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桂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0,270.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7,027.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6,358,210.13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54,002,692.5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528,760.91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19,156.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08,007,662.4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3.81%。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会成员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240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已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0,270.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7,027.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6,358,210.13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54,002,692.5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528,760.91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19,156.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08,007,662.4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3.81%。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财务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指导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方面的自查工作并编制了《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后报送深圳证监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和重大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决策科学性、经营稳健性和发展持续性。

  13、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同意公司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东门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后一年,申请授信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保函、银票等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忠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1 年5 月 12日(星期三)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0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云贵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及保荐代表人陈东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3年,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中设计”)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0,270.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7,027.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6,358,210.13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54,002,692.5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528,760.91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19,156.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08,007,662.4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3.81%。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会。

  2、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公司近年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3、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19年12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89.3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23.11万元(含利息收入1.71万元)。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4,50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9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54.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200.6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2000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11月17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木制品工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投入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4,124.52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059.0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254.34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188.91万元)。该项目通过组建国际一流的创意设计队伍,引进具有国际设计经验的国际一流设计人员,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实力,带动行业人才国际化;通过收购物业的方式,补充扩大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场地,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设计业务领先优势,扩大设计业务规模并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收入增长,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装饰业务发展,保证公司以设计发展驱动企业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项目款项尚未结清,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拟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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