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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7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8,203,5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70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110亿元,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8亿元,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32亿元。

  截止2018年2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8,203,588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19.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19,999,919.6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廊坊银行新华路支行账号为601107020000001183的人民币账户3,000,000,000.00元、开立在中信银行廊坊分行8111801013000482053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元、开立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2004043786000152的人民币账户3,209,999,959.80元、开立在光大银行昆山支行37080188000363970的人民币账户5,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律师费人民币2,994,355.00元(含税)、审计验资费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登记费人民币539,820.00元(含税)、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120,000.00元(含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5,145,744.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4号”验资报告。

  注:“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8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过了《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058,939,878.7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554,392.79元,因开立信用证/保函而存入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为44,610,208.41元,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归还金额948,775,277.55元。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存储于保证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1,003,938,662.14元与募集资金专有账户余额65,554,392.79元的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1528号)、《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318号)验证。

  2018年3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2月28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9,616.9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3月29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278.0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于2018年1月19日完成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并于2018年3月29日完成对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32亿元的实缴出资。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收回金额1,153,641,093.65元。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65,989,413.37元,2020年度已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70,855,229.4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剩余未归还金额为948,775,277.55元。具体的补充流动资金及返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58,939,878.75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10%,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为110,164,601.2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收回金额为948,775,277.55元。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75,629,342.48元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转至一般账户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3、募集资金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由于AMOLED行业在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同时随着近年来AMOLED广泛应用于智能终端领域,导致在大规模产业化进程中,下游客户对AMOLED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对产品性能要求在不断提升。基于此,公司在不改变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和“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资金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转让的设备中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不含税金额约为11,052.26万元,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由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后,已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公司将差额部分冲减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缺少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说明2、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已按原项目计划进度完成了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中研发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形成少量收入;产品生产线运营水平稳步提升,已实现向品牌客户供货。但基于产能及良率爬坡时间较长的行业规律,以及为满足市场需求对产线部分工艺进行调整的原因,该产品产线仍处于良率提升及产能爬坡阶段,尚未满产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行业规律。

  说明3、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主要为面板项目配套,其投产进度与面板项目相匹配。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实现批量出货且运营良好,但基于行业规律和工艺调整等原因,该产线仍处于良率提高和产能提升的爬坡期,尚未满产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说明4、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2020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建设时间较早,近年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客户需求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该产线主要生产硬屏产品,在柔性屏发展成为主流机型主要选择的情况下,对该项目的产销量有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柔性穿戴市场逐步起量,公司顺应产品市场变化积极布局柔性穿戴产能建制,产品切换、产能释放以及客户导入需要时间,产销量有一定滞后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投资进度尚未达到100.00%的原因系尚有部分尾款尚未支付。

  说明5、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629,342.4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说明6、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为第6代面板生产线的下游配套产线,主要用于公司AMOLED产品的中小尺寸AMOLED模组的配套生产,募集资金投向的产线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代工收入47,528,045.43 元,均为内部销售收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祥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于2021年2月4日将持有公司的38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次交易股份数量占其交易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0.93%,约定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12月16日。西藏知合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5,901,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1%,本次交易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2,051,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3%。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三)收入成本费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四)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于2021年3月5日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曙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西藏知合拟向建曙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0%,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建曙投资于2021年3月5日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体资产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自建曙投资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生效。

  西藏知合于2021年3月8日与建曙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西藏知合拟向建曙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00,000股,转让价格为11元/股,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7.6亿元。

  2021年3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西藏知合转让给建曙投资的160,00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收回金额94,877.53万元。2021年1-3月已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2021年1-3月已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600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剩余未归还金额为90,277.53万元。

  (2)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转让的设备中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不含税金额约为11,052.26万元,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163.54万元,其中2021年1-3月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042.83万元。公司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结项永久补流募集资金为17,562.93万元。

  (4)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应有募集资金余额为95,351.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597.65万元。差额为:①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396.42万元;②汇兑损失51.72万元;③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179.44万元;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277.53万元。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0,597.65万元,其中存储于监管账户的金额为6,427.60万元;因开立信用证/保函而存入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为4,170.05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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