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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拟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0.18万元,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0.75万元,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2,889.14万元。

  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

  二、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性质组合、其他组合等。

  1.应收票据

  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2.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性质组合和其他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性质组合、其他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减值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如下:

  1.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半成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减去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就是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转销主要是产成品实现对外出售,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及减值计提方法:

  1.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减值计提方法: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394.59万元。其中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78.57万元,会导致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减少2,878.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155.0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55.05万元。

  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的上述减值准备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不涉及利润操纵。

  五、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7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拟冲回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389.8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92.74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82.54万元;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2,135.72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

  二、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性质组合、其他组合等。

  1.应收票据

  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2.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性质组合和其他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性质组合、其他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减值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如下:

  1.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半成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减去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就是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转销主要是产成品实现对外出售,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及减值计提方法:

  1.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减值计提方法: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45.92万元,会导致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减少1,745.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362.4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62.46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的上述减值准备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830,624.5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总额-160,759,426.54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金额为-159,928,801.96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20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董事会说明

  由于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各项责任,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磋商,2021年年度审计酬金商定为人民币160万元,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等现场审计费用,该类费用在后续发生时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信息

  (1)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3)2019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4)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5)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6)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97亿元;

  (7)是否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8)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志刚,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预计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军民,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6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2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本期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相关材料;

  6.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

  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计划,拟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含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等业务)及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王文学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且其在廊坊银行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廊坊银行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在王文学先生实际控制的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担任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邵丽萍

  注册资本:57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55745B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

  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截止目前下设2家分行及86家支行,已初步搭建了综合性、多元化、一站式的金融服务平台。

  2020年度廊坊银行营业收入为524,934.6万元,净利润为135,379.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廊坊银行总资产为22,514,786.7万元,净资产为2,326,441.8万元(经审计数据)。

  3.关联关系:王文学先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且其在廊坊银行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4.经查询,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等业务);存储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

  2.存款限额:流动资金存款及存储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3.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定价原则: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计划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廊坊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廊坊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在廊坊银行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求。

  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廊坊银行开立的账户,廊坊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公司在廊坊银行办理各项结算,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参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廊坊银行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关联交易对廊坊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为廊坊银行提供信息化服务,预计全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96.23万元。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廊坊银行发生上述服务费共计466.4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在廊坊银行办理各类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存、借款利率和结算费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在廊坊银行办理各项结算业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7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显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为霸州云谷、维信诺显示、云谷固安和国显光电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维信诺显示,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为霸州云谷、云谷固安和国显光电,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106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依据云谷固安章程中规定的各股东方出资比例,公司对云谷固安持股情况描述为直接持有53.73%的股份,2019年6月公司从平安信托回购16亿元合伙企业份额后,通过河北显示基金间接持有云谷固安22.10%的股份,即公司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云谷固安权益的比例为75.83%。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MA07T1UN3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泰山路东

  5.法定代表人:王芳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4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霸州云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相关外部评级。

  (二)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9XM208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卫星导航产业园40号楼北侧第二层(科技大道北侧,规划三路西侧)

  5.法定代表人:王芳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8年03月30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承办展览展示;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维信诺显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相关外部评级。

  (三)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程涛

  6.注册资本:2,053,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云谷固安为公司持股53.73%的控股子公司,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云谷固安46.27%的股份。云谷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相关外部评级。

  (四)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

  5.法定代表人:程涛

  6.注册资本:670,715.246304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92.88%的孙公司。国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相关外部评级。

  上述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具备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虽然云谷固安和国显光电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上述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子、孙公司日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772,199.70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6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40,592.2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08%,对子公司担保为631,607.5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3年5月21日届满。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成为了无实际控制人企业。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份转让协议》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人。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德强先生、程涛先生、谢公平先生、徐刚先生和刘宇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杨有红先生、娄爱东女士和张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奇峰先生和杨有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对上述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张德强简历:

  张德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北京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德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涛简历:

  程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成都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龙湖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公平简历:

  谢公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财政所所长;合肥市青阳路社居委党委书记、社居委主任;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公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刚简历:

  徐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图审中心 、图审中心副主任。现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宇宙简历:

  刘宇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法学教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调查人员,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知合控股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宇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有红简历:

  杨有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博士后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名家工程入选者、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高创人才教学名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现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有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有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娄爱东简历:

  娄爱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中国首批证券律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内核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专家委员、哈药集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爱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娄爱东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奇峰简历:

  张奇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衡东县支行会计与系统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奇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3年5月21日届满。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成为了无实际控制人企业。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份转让协议》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股东提名,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赵建光先生和任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赵建光简历:

  赵建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安徽静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合肥蜀山金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控部经理;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建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任华简历:

  任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公司董事(即将换届离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科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6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与原《公司章程》内容对比如下:

  

  除上述修订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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