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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32版)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上接D232版)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募集总额不超过 213,558.06 万元(含本数)的资金用于建设福建大数据中心产业园(二期)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10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许可受理单并于本报告期内对中国证监会的二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实施公司后续战略规划,经审慎决定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审查,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将根据政策法规及战略发展规划等需求适时推进再融资相关事宜。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配资搭建信托计划并通过协议转让等非交易过户的方式以2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已回购的390万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在推进相关计划落地时,鉴于所涉融资方案未成功实施,公司取消配资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激励效果,公司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情况的说明》,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方案积极推进本计划的实施。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907,4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018%,最高成交价为43.4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6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0,386,379.29元(不含手续费)。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59)、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将按照最新方案,用已回购的上述390万股股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期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1、本报告期,出生人口数量持续下降背景下,公司医学产品及服务检测数量增速放缓,且检测价格下降,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毛利率降低。公司将加速产品迭代升级,提升高毛利产品和服务比重,积极改善公司整体营业毛利率水平。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32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45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6,659,406.87元,本报告期实现利润210,665,188.77元,扣除本期计提的盈余公积10,397,836.89元及子公司通过增发股份实施股权激励导致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降低调整的留存收益14,067,793.2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2,858,965.48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计划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预计未来十二月内将进行重大投资,继续投资建设福建大数据中心产业园,预计投资3亿元-5亿元左右,具体以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的议案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0年发展规划而做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将为公司布局大数据领域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丰富公司未来业务管线,增强公司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3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基因”、“公司”、“上市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代理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预计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万元,2020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593.92万元。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销售给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测序设备、测序试剂及其他相关试剂、测序服务),预计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000万元,2010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9,228.07万元。

  3、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王俊峰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珺

  注册资本:7452.809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7号研发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审数):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贝瑞基因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王俊峰先生同时在福建和瑞担任董事,上述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的情形,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王俊峰先生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和《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福建和瑞已获得知名风险投资机构的8亿元增资,并于2020年度继续进行了A+轮融资,该等风险投资机构拥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资金实力及丰富的投资经验,有助于福建和瑞获得发展肿瘤业务的资金保障,避免潜在风险。

  随着肿瘤业务的拓展及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福建和瑞作为贝瑞基因(及其现在及未来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从事肿瘤业务的关联方)肿瘤组织检测、肿瘤液体活检、遗传性肿瘤检测、肿瘤伴随诊断服务、肿瘤早筛早诊服务以及上述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研发等业务(以下简称“肿瘤业务”)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独家经销商,积极布局肿瘤业务相关领域,进一步巩固在肿瘤中晚期精准用药、动态疗效监测以及遗传性肿瘤监测等产品和服务上的领先地位,并战略性地将业务向肿瘤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延伸。

  福建和瑞和国家肝癌科学中心联合举办的“全国多中心、前瞻性万人队列肝癌极早期预警标志物筛查项目(PreCar项目)” 形成的肝癌早筛产品“莱思宁”已商业化落地,同时积极推进“病毒性肝炎相关肝癌人群预警和早诊试剂盒及相关设备研发”的注册产品申报。

  福建和瑞在发展肿瘤业务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定价依据

  1、公司代理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公司与福建和瑞签署的《经销协议》(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2、公司销售给福建和瑞肿瘤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测序设备、测序试剂、测序服务及其他相关试剂)的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公司与福建和瑞签署的《经销协议》或根据业务发展模式及需求、工作量等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签订相关确认书或服务协议,原则上确认书或服务协议有效期均为1年,双方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按月付款,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确认书或服务协议为准,在相关确认书或服务协议正式签订和生效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按本公告原则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关联交易是贝瑞基因肿瘤基因检测业务发展的必要选择

  福建和瑞作为贝瑞基因肿瘤业务的独家经销商,随着肿瘤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贝瑞基因将提高肿瘤业务的拓展能力,增强在肿瘤基因检测及早诊市场的竞争力。

  2、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福建和瑞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依据双方签署的《经销协议》或根据业务发展模式及需求、工作量等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签订相关确认书或服务协议,交易方案合理,交易定价公平公正,符合市场及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此次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本次关联交易使贝瑞基因能够在福建和瑞完整继承其原有肿瘤业务后,依据《经销协议》和市场发展需求,继续以符合相关协议要求的方式参与肿瘤业务拓展,具有业务持续性。根据《经销协议》,福建和瑞是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独家销售或许可他人销售、推广与肿瘤业务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独家经销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发展肿瘤业务造成障碍,是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与福建和瑞签署的《经销协议》和市场发展需求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2、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本次关联交易 作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王俊峰先生、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已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贝瑞基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贝瑞基因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参考了2020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33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35号的文件规定,新租赁准则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30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概述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审计质量,公司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价格水平和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事项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27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健,张晓荣,耿磊,巢序,朱清滨,杨滢,沈佳云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简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审计,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规范,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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