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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 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包括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包括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4、 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审批额度使用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2.069亿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 1.5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获得相对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投资效益,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理财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期限较短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 主要经营情况

  1、 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1年1月至3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共新签合同(不含中标及洽谈的订单)27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0,120.18万元。此外,截至2021年 3月末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共计27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15,272.4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以及中标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5,392.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13%

  由于公司持续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公司在总承包EPC领域竞争优势得到不断提升,尤其在装配式医院、学校、体育场馆、超大型装配式建筑EPC项目以及机场、火车站等基建项目的承接上具备强劲的实力。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国家和各地政府对建筑工业化的大力支持,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2、 非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1年1月至3月,POY、FD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6.50万吨、1.70万吨、0.67万吨,销售量为8.73万吨、2.00万吨、1.26万吨,营业收入为48,423.87万元、12,953.68万元、6,170.46 万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春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534)。2021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3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并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4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41元/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951,5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10.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10,755.22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公司已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已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7)同时刊登在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观根先生、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7)同时刊登在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徐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郭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另有任命,其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郭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郭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徐齐: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2007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东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兼任浙江御泰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佳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若邻嘉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杭州百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良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睿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辞去控股股东单位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的董事和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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