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燕麦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注于燕麦食品产业,以“全家人的健康选择”为品牌核心价值,以“执信和、健康道”为企业经营理念,借助现代化的生产基地,依托全国性的高效销售体系,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是中国燕麦行业知名品牌,在消费者中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以燕麦为主的谷物健康食品,产品按类别分主要包括纯燕系列燕麦片、复合系列燕麦片、冷食系列燕麦片。其中纯燕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绿色燕麦片系列、有机燕麦片系列和燕麦+燕麦片系列;复合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西澳阳光牛奶燕麦片系列,平衡滋养燕麦片系列,中老年营养燕麦片系列等;冷食系列燕麦片主要包括麦脆果萃系列、烘焙燕麦片系列、燕麦脆系列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分类标准新增冷食系列燕麦片,上年复合系列燕麦片包含冷食系列燕麦片,本报告将冷食系列燕麦片单列,其他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与许可销售相关的许可证书情况如下: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原材料采购流程,严格控制采购的各个环节,包括确定物料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入库检验及货款结算等,确保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和国际贸易部负责。采购部和国际贸易部根据销售、研发与生产部门提供的物料采购需求,结合原材料市场行情、供应商情况与公司库存,组织协调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下达年度生产计划至生产制造中心,制造中心结合市场需求灵活制定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在满足产品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保证公司生产部门的协同高效。各级生产部门根据季度和月度计划编制生产计划表,并下达对贺州西麦、河北西麦和江苏西麦三个生产工厂的生产安排,生产工厂根据该表调整生产计划、完成排期并组织生产。工厂在日常生产中根据生产计划表及生产指令各自调度并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经销模式与直营模式。具体如下: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框架合同,由经销商在双方经销合同约定的框架内,根据销售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由公司负责发货、运输,经销商负责销售给最终客户的买断式销售模式。

  (2)直营模式

  直营模式主要是指公司直接与部分大中型商超签订销售合同达成购销关系,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公司根据其采购订单配送货物,由各商超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的销售模式。除此之外,直营模式还包括自营电商以及B2B模式,其中自营电商是指公司通过自营电商平台直接对外销售产品,而B2B模式指的是公司直接与部分食品类企业签订销售合同销售部分燕麦片半成品及配料等,公司根据其采购订单配送货物。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产品盈利能力较强,生产运行良好,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资产周转能力较高,销售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阶段性影响,公司积极做好各项防控防护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为全民防“疫”攻坚战筑起强而有力的坚强后盾;聚焦主业,始终坚持燕麦为主的谷物健康食品,通过打造形象店和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及各类线上社交平台的种草属性,强化品牌传播,巩固和提升西麦品牌的影响力;市场聚焦,集中优势打造核心区域,进一步巩固优势;通过冷食系列燕麦片的新品发布、布局线上和线下,开拓便利店渠道,冷食系列燕麦片整体增长态势良好;通过精耕横拓渠道、精细化管理及运营等措施提升销量,积极拓展新零售渠道,提升市场的覆盖率和渗透率,有效降低了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巩固了公司燕麦行业龙头地位。

  (五)行业情况说明详见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席卷全球,全面冲击世界经济运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新冠疫情也触发了消费者对提高免疫力、提高整体健康水平的需求,对燕麦的关注度得以提升。面对新冠疫情造成的阶段性影响,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继续围绕以“全家人的健康选择”为品牌核心价值、以“执信和、健康道”为企业经营理念开展各项工作。在第一季度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情况下,采取系列有效措施降低了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通过冷食燕麦片新品发布、精耕横拓渠道、精细化管理及运营等措施提升销量,巩固了公司燕麦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47.9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20.95万元。

  公司各方面经营运作情况如下:

  1、疫情防控及社会责任: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攻坚小组,组织员工按照国家防控防疫的管理措施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防控应急预案。各子公司分阶段复工复产,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通过当地政府的复工复产评审后,积极、迅速复工复产,并做好消毒和健康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向红十字会、民政局、医院等渠道进行捐赠,捐赠物资市场价值200多万元。

  2、市场营销:

  公司线下优势地位明显,建立了广覆盖、深渗透的多层次立体营销网络。在管理和服务好经销商的同时,主导终端卖场陈列的维护、推广活动的谈判和执行,与终端卖场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良好的呈现和销售。通过组织变革,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持续加大品牌投入力度,不断提升西麦品牌资产和巩固完善全国营销网络;继续巩固西麦热食冲调优势地位,全力拓展冷食新品类;实现业绩增长突破,通过市场聚焦,打造核心区域及亿元省区,进一步巩固了优势市场地位;积极拓展新零售渠道,提升市场的覆盖率和渗透率;

  线上电商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在电商渠道上的布局,推出新品冷食系列燕麦片、燕麦+系列燕麦片、燕麦麸皮等新品,并对线上产品包装进行了升级并与线下款产品进行区分,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逐步推出第二第三梯队产品,形成完善的产品矩阵。线上渠道增长情况良好,并实现线上渠道2C自营,接管京东POP店,新成立直播部门承接内外部直播业务,渠道品牌行业排名稳步提升。重点渠道粉丝实现近翻倍增长,运营策略从产品运营逐渐向用户运营方向调整,加大站内内容投放。发力国货品牌换新,实现品牌曝光过亿。

  3、品类拓展:

  公司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聚焦品类发展。2020年中全面推出冷食燕麦片系列产品(麦脆果萃燕麦、酸奶块燕麦等),具有高颜值、高营养、方便快捷、口味多样化的特点,符合年轻消费群体消费需求。结合西麦燕麦专家的品牌形象,销量实现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冷食燕麦片销售额1.47亿元。

  4、生产制造:

  继续围绕“质量安全不妥协,做中国最好燕麦”的宗旨,持续完善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实施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平台为基础,推行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多维度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从源头开始就注重产品质量体系的建设和生产过程管理;持续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推进一线人员管理机制,优化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提高原材料周转率,合理控制产品库存,平衡采购,生产,发货之间的匹配关系,主要通过狠抓产供联动与协作,动态监控生产计划执行,以及有序推进均衡生产模式以实现生产创新。

  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紧抓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产能,保障生产。江苏生产基地建设如期完成,全面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为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提供产能支持,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河北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按计划建设中。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并获得河北省科技厅的批准。TPM、QCC品控圈改善活动共推行完成改善课题63项,有效改善成果37项,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5、新品研发:

  公司注重新品研发和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拓展了新品研发品类,加快新品研发速度,提升研发新品质量。一项关键技术研究荣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专利进行了答辩评审,并与外部科研机构完成了2项专项研究的认证。

  在热食燕麦品类上,针对细分市场深度挖掘并聚焦,强化品牌升级;持续进行冷食燕麦产品的研发和投入,不断开发和储备新产品。完善及丰富燕麦+系列燕麦片,形成燕麦+黑麦、奇亚籽、藜麦和小麦胚芽等完整的系列,推出大自然养生的红豆薏仁燕麦粉和黑芝麻桑葚燕麦粉产品,开发出益生元多肽燕麦粉,其中麸皮产品的开发,采用了的独特加工工艺,获得低GI的临床认证。

  冷食燕麦品类上,围绕消费者的需求,推出高颜值、高营养、方便性、口味多样化的烘焙燕麦,拳头产品有麦脆果萃燕麦、酸奶块燕麦等,并不断丰富口味系列产品,形成产品矩阵,还新开发了适合便利渠道的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发、升级完成44个项目,上市86个SKU。

  6、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信息化升级改造,致力于用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的方式提升公司的运营水平,除了后端和中台的基础信息化系统以外也将包括大量数字化营销管理的模块和工具,帮助实现线上和线下消费者和会员的运营和管理。

  7、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在机制上保证了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享有各项权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渠道,为投资者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公司积极了解新《证券法》的相关修订、新增条款,积极组织对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工作。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公布并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80,000,000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5,608.46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89,752.38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及其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8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5,245,231.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674,481.5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6,704,199.35元,分别按0.05%的比例提取了企业发展基金和奖福基金。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50,724,964.8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53,867,669.06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

  拟以公司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64,0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4,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预案中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0.78%。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股数。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