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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管理层领导全体员工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稳扎稳打,锐意进取,致力转型为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动军工科技产业和锂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在内控管理方面继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162.72万元,首次超过15亿元,同比上升16.3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20万元,同比上升57.5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仍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易达”)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5.25万元,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1.04万元,均未达到承诺数3,500.00万元;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和股权激励后实现净利润2,975.78万元,完成本年承诺数的85.02%。

  又因重庆富易达2018-2020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7,280.74万元,低于累计利润承诺7,800万元,故2020年度触发补偿条款,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为7,808,935.97元,最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数为准。

  经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富易达没有发生减值。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中电华瑞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68.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14.38万元,均已达到承诺数1,700万元,按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完成本年承诺数的109.91%。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拟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独立董事朱建军先生由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现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环球”)和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诺”)以自有资金对WANGZI(THAILAND)CO.,LTD.(中文名:王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王子”)增资至2,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泰国王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万美元,最终注册资本以实际换汇后的泰铢进行工商登记为准。栢兴科技、创想环球与深圳新诺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外部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公司业务扩张,为提高公司外部董事履职的积极性,公司董事会参照行业及地区外部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外部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同意将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含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年度津贴由每年8万元调整为每年12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外部董事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3日,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5,023.58万元向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和郭玉峰(以下合称为“交易对方”)收购中电华瑞共计51%的股权。

  根据协商,商定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0)第402号)《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参考评估值,交易各方商定中电华瑞100%的股权在签约日的价值为29,458万元。中电华瑞51%股权转让价格为15,023.58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中电华瑞公司原股东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和郭玉峰签订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和郭玉峰关于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郭玉峰承诺中电华瑞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1,700万元、2,300万元、2,8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中电华瑞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68.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14.38万元,均已达到承诺数1,700万元,按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完成本年承诺数的109.91%。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及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4、7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所有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19,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琼、江伟锋,联系电话:0755-81713366,传真:0755-81706699,邮箱:stock@szwzxc.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5”,投票简称为“王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有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先生/女士)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4:00举行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5月21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进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渠晓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收购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

  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收购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朱珠、朱万里、刘江舟、江善稳、郭玉峰购买其持有的中电华瑞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结合已持有的中电华瑞51%股权,公司将直接持有中电华瑞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权交易价格的10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取得最终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蔡骅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蔡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86,700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回购注销工作正在办理中。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3日和2021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外部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公司业务扩张,为提高公司外部董事履职的积极性,公司董事会参照行业及地区外部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外部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同意将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含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年度津贴由每年8万元调整为每年12万元。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以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外部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3元,共计募集资金18,4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1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7.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572.8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3.18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0.2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入2.69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383.0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65.43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和子公司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和子公司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各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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