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戴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为: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置换及用途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975,912.1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1,329.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427.2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1年1-3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3,962,313.21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26,596,452.04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2,323,747.4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4,565,017.81元。2021年1-3月,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1,954,191.83元。其中,对变更后的“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金额为117,326.20元,对变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为1,836,865.63元。除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5,000万元外,其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戴 岳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在公司四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986,969.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39,769.08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3.36%、28.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214,970.5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3,389,901.31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24,798,642.5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0,369,555.61元,本年度投入金额为57,789,359.7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4,148,988.2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详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由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主要负责实施该项目。2020年1月19日,本公司、南京新兴装备会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本公司/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会议中心(5号楼一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四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 真:010—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马芹、李战营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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