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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签订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 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资源融合、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于2021年4月27日签署《大健康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投资金额另行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合作方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方式,采取地方政府、并购基金及上市公司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围绕医养载体、医疗器械与功能食品、健康产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并购基金为实施主体,以上市公司为退出整合平台,以青岛产业政策优势为依托,设立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打造国内千亿级大健康产业集群。

  (二)主要措施

  甲方依法依规为乙方提供落地、注册、政策落实、政策咨询等服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乙方拟迁址至青岛西海岸新区,与甲方共同出资设立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架构、出资方式、运作模式等基金要素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约定。

  (三)优惠政策

  乙方依法依规享受落地补助、上市政策、基金政策、办公用房、奖励扶持、高管人才、运营支持等相关优惠政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系为加强双方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所涉事项均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依法推进,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落实。

  2、双方承诺,对合作过程中互相知晓或者获得的对方资料、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对外宣传有关内容,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发布。

  4、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遇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调整,应当对本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或者变更。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执行本协议的,本协议终止执行。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加快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如后续项目能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二)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投资金额另行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字盖章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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