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修青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8,523,2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1,492,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88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031,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192,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61,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1,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2%。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2.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3.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4.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5.00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7.00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8.00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9.00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10.00 审议《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1.00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2.00 审议《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3.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4.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姚培华、马秀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未达到2018年营业收入的130%,需回购注销因此导致不符合解锁条件的235名激励对象的892,148股限制性股票,另外因27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其所持有的403,464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根据会议决议,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95,612股,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6,281,302元变更为234,985,690元。公司股本由236,281,302股调整为234,985,690股。
二、债权人需要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或公司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6月12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联系人:张晨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 真:010-62968116
邮政编码:100012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邢修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使用募集资金9,541.8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504.84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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