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以黄金为主要品种的矿业开采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及自有房产的出租。
在矿产资源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采选业务,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的勘探、开采、冶炼及成品的销售业务;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的勘探;内蒙古汇银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矿的勘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持有的内蒙汇银75.25%股权转让事宜,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
公司地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目前开发项目为 “淄博·华侨城”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淄博市高新区,是集住宅、商业、酒店、别墅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小区。另外,公司持有合计约13万平方米的房产作为自有商业性用房用于出租,主要有中润世纪城西段商业物业、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孵化器、汕头东路相关房产及淄博置业的持有型物业等。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的勘探、开采、冶炼及成品的销售业务;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的勘探。
1.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矿产业务主要产品为黄金,生产加工后以金锭方式直接对外销售。黄金主要用途为国家货币的储备金,居民、机构的资产投资和保值的工具,个人首饰消费,工业及医疗领域的原材料等。
由于全球黄金市场价格具有高度的透明性,黄金的开采量、黄金价格变动是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在斐济瓦图科拉矿山拥有完整的开采冶炼产业链和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主要经营模式为:
(1)生产:以处理自有矿山资源的生产环节包括金金属的勘探、采矿、选矿、冶炼等环节。
主要生产工艺如下:
勘探:公司矿山勘探主要采用坑探加钻探结合的探矿手段,以硐探为主,钻探为辅;
采矿:井下矿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人工凿岩爆破、无轨机械化铲装运输和竖井提升;地表氧化矿和尾矿开采主要为直接开采、堆浸;
选矿:原生矿采用的工艺由破碎洗矿、磨矿浮选、浮选精矿焙烧、氰化浸出、锌粉置换冶炼、尾矿碳浆等六大系统组成;尾矿处理采用的工艺为磨矿、碳浸、解析和锌粉置换;
冶炼:工艺流程主要为酸浸、火法冶炼和金锭铸造。
(2)销售:瓦图科拉金矿公司生产的金锭运输至澳大利亚的冶炼厂精炼后,按当日的黄金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经营业绩与管理分析
2020年,受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大,给行业及公司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前所未有的外部环境,公司在严控疫情防御的同时,快速复工复产,坚定围绕公司主要发展战略,以矿业增长及主业拓展为核心,积极盘活资产,在危机中寻找商机,努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2,313.13万元,比上年年末减少1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53,466.43万元,比上年年末下降48.97%。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05.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53 %,实现营业利润-47,600.85万元,利润总额-48,451.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84.88万元,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一)矿产业务方面
1.斐济瓦图科拉金矿:
报告期内瓦图科拉金矿共开采井下矿石29万吨,选厂处理井下矿石27.69万吨,尾矿再处理24.17万吨,生产黄金35054盎司,全年黄金产量与2019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内,瓦矿技改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关键技改项目Dolphin通风提升井、七号尾矿库等工程实现主体完工,进入收尾阶段,预计2021年二季度全面竣工投运,相关技改效益初步显现。截至报告期末,瓦图科拉金矿共保有资源储量金98.3吨金金属(316万盎司),其中井下原生矿资源42.6吨金金属(137万盎司),平均品位6.78克/吨。外围探矿权及采矿权合计地表露天资源量39.5吨(127万盎司)平均品位1.94克/吨,地表可利用尾矿资源量16.17吨(52万盎司),平均品位1.06克/吨。
报告期内瓦图科拉金矿新取得斐济北岛卡西山(Mount Kasi)探矿权,正在办理登记手续。该矿权面积超过1600平方公里,目前保有地表氧化矿资源量约24万盎司(约7.5吨)金金属,预期找矿前景良好。该矿权的取得,为瓦图科拉金矿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和盈利增长点。
2.平武中金项目:
经过前期不懈努力,平武中金于2020上半年取得政府文件,确认项目所属矿权均不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与各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矿权保卫战取得重大胜利。报告期内已重启相关矿权延续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银厂金矿采矿权(上部)、勘探探矿权内已经评审通过并取得备案证明的资源储量:保有矿石量 413.7 万吨,含 金 22,049千克,矿石平均品位金 5.33克/吨。此外,银厂采矿权下部及底部空白区范围内资源储量已经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其中保有矿石量 358 万吨, 金金属量 16,944千克,平均品位 4.73 克/吨;根据最新政策,上述未备案资源须待取得新的采矿权许可证后重新办理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
(二)房地产业务方面
1.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由子公司淄博置业所负责,其开发的中润华侨城项目总占地120.8万平方米(约1,814亩),用地面积为862,169平方米(约1,293亩),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整体绿化率60%左右。“中润华侨城”项目为高档综合住宅社区,同时配套建有双语幼儿园、会所、大型超市和综合商业。而在声、光、电、水、新型建材等九大系统上采用了生态环保技术,是淄博市首屈一指的“山东省生态居住社区”。
2.公司的房地产储备情况:淄博华侨城项目目前已经进入尾盘阶段,报告期无新增待开发土地面积。
3.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情况:报告期内,淄博在建项目的权益比例为100%。在建项目开发项目为中润华侨城涉外小区三期工程,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1,196.10平方米。
4.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取得中润华侨城涉外小区三期签约工作:已签44套,面积18312.3㎡,房款49773.74万元,,其他销售项目为中润华侨城北区商业综合楼2号、3号、4号商业楼,及剩余的车位、储藏室等等。
5.公司的房地产出租情况:报告期公司出租自有房产为中润华侨城北区1号商业楼1-10轴,房产总建筑面积33,782.09平方米,楼面面积33,592.53平方米,楼顶设备房面积189.56平方米,出租率100%;中润综合楼,房产总建筑面积24,799.26平方米,房产出租面积23,591.3平方米,剩余建筑面积1,207.96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面积,出租率100%。
此外,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旗下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的中润世纪城商业物业的西段第-302号、-203号、-204号,合计面积31,062.12平方米,出租给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率100%。公司收回的威海市文登区汕头东路10号的房产合计面积16,855.42平方米,出租面积为5,852.47平方米,出租率34.72%;珠海路孵化器与文登区开发区管委会重新签订了《租赁协议》,房产合计面积为34139.35平方米,出租率10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7.53%,主要是淄博置业本期房产开发尚未达到结转收入的条件,导致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38.25%,主要是斐济瓦矿燃油成本下降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2607.27%,主要是本期有息负债及汇兑损失造成财务费用较大,及本期对李晓明及佩思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 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305,073.84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0.00元。
4、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处置内蒙古汇银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赤峰润银矿山勘查有限公司,新设江苏飞翰莅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涛
2021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盛军先生、王大勇先生、李江武先生、史克通先生。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卢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江武先生、史克通先生及周长刚先生将在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在面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双重影响下,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都产生了较大变化,受贸易紧张局势和经济周期下行影响,全球经济出现较大幅度的衰退;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大环境下,黄金价格处于多年未有的上涨趋势中。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公司一方面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一方面着力恢复复工复产秩序。
公司子公司VGM加大成本管理力度、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积极推进Dolphin新通风/提升混合井、七号尾矿库等重大技改项目建设,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四川平武公司所属银厂金矿矿权也经各级政府确认,不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与各类保护区范围内。公司上半年已重启矿权延续手续,正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补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021年有望取得新的矿权证书。
房地产方面,淄博置业报告期内主要进行中润华侨城涉外小区三期工程50栋别墅的预售工作,该项目于2019年9月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9年10月1日正式开盘预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2,31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39 %,负债总额为 174,94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50%。公司资产负债率75.31%,较上年同期增长17.03%。其中合同负债52,551.8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0.03 %。金融机构负债35,579.5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20.34%。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2,505.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53%;本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84.88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3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466.43万元,比上年年末下降48.97%。本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公司的有息负债及汇兑损失形成财务费用较大;
(2)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大。根据债务人李晓明破产案的进展情况,结案时间暂时无法预计,公司对其大部分债权面临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公司对其期末账面价值35,757.20万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针对债务人佩思公司的欠款,2019 年 7 月25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佩思国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707万元及相应的借款利息。佩思国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4月14日,二审判决下达,维持原判。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收到佩思公司应偿还的债权,考虑到债权回收的风险,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65.07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93.38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848,757.78元,未分配利润为-513,258,347.7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3,906,704.07元。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0年,国内金融、货币政策紧缩,给企业的流动性带来了比较大的困难。从公司未来发展及运营的角度出发,公司希望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部分融资,以支持公司矿业的开采、生产及地产板块等业务发展,并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最终以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项目融资、固定资产等长(短)期借款,以及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峥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在面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双重影响下,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都产生了较大变化,受贸易紧张局势和经济周期下行影响,全球经济出现较大幅度的衰退;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大环境下,黄金价格处于多年未有的上涨趋势中。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公司一方面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一方面着力恢复复工复产秩序。
公司子公司VGM加大成本管理力度、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积极推进Dolphin新通风/提升混合井、七号尾矿库等重大技改项目建设,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四川平武公司所属银厂金矿矿权也经各级政府确认,不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与各类保护区范围内。公司上半年已重启矿权延续手续,正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补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021年有望取得新的矿权证书。
房地产方面,淄博置业报告期内主要进行中润华侨城涉外小区三期工程50栋别墅的预售工作,该项目于2019年9月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9年10月1日正式开盘预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2,31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39 %,负债总额为 174,94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50%。公司资产负债率75.31%,较上年同期增长17.03%。其中合同负债52,551.8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0.03 %。金融机构负债35,579.5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20.34%。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2,505.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53%;本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84.88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3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466.43万元,比上年年末下降48.97%。本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公司的有息负债及汇兑损失形成财务费用较大;
(2)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大。根据债务人李晓明破产案的进展情况,结案时间暂时无法预计,公司对其大部分债权面临不能收回的风险,因此公司对其期末账面价值35,757.20万元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针对债务人佩思公司的欠款,2019 年 7 月25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佩思国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707万元及相应的借款利息。佩思国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4月14日,二审判决下达,维持原判。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收到佩思公司应偿还的债权,考虑到债权回收的风险,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65.07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93.38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848,757.78元,未分配利润为-513,258,347.7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3,906,704.07元。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和管理层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管理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需加强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提升资金管理和担保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体制的效率和效果,防范管理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郑玉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比去年期末减少79.70%,主要是淄博置业收回销售款,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2. 预付账款比去年期末增加100.64%,主要是淄博置业别墅三期增加工程款支付所致;
3.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较去年期末增加100%,主要是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去年年末减少79.66%,主要是贵州融强归还借款2380万元所致;
5. 本期销售费用946.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015.68%,主要是淄博置业别墅三期加大销售力度增加的销售代理费;
6. 本期财务费用17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3.94%,主要是去年同期应收李晓明款项外币折算形成汇兑收益冲减去年当期财务费用,而本期不再对李晓明款项计提汇兑损益所致;
7. 本期营业外支出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66.22%,主要是四川平武中金对平武县慈善总会定向捐赠500万元,用于平武县境内洪涝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所致;
8.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79.95%,主要是本期销售商业、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较多,从而本期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3372.83万元,而去年同期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4218.87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涛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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