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转D313版)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格的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13年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职责按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执行,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2021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能够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会议决议;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按照与自有资产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未来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每年计提财务费用。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

  相应地,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同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执行时参照公司相关制度。

  一、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总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开拓旺能环境在国际环保市场的领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公司拟投资建设“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固废综合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澳大利亚项目”),由于是旺能环境在国际市场上的首个项目,董事会出于谨慎考虑,分批出资,本次审议金额为该项目的首期投资金额4,745万美元(30,938.8万元人民币),用于购置项目建设用地、厂房建设、设备采购、人员工资以及其他日常运营成本等,由全资孙公司澳洲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AUSTRALIA WANGNENG ENVIRONMENTAL ENERGY COMPANY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旺能”)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工作。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93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0.07亿元)的2.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60亿元)的6.50%。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固废综合处理项目

  2、项目规模:日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600吨,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工业垃圾、可焚烧建筑垃圾。

  3、项目工艺:机械炉排炉

  4、项目模式:商业运营模式

  5、服务范围:维多利亚州

  6、项目首期投资:4,745万美元(30,938.8万元人民币)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澳大利亚项目是为拓展公司在国际环保领域的市场,为旺能环境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固废综合处理项目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澳大利亚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和文化环境,通过信息收集及分析,加强政策监测,随时掌握相关方面的政策动向,保障澳洲公司的高效运营,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国内及当地投资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对2021年的业绩影响程度不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以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21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联系人:林春娜、邱燕燕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邮件:lcn@mizuda.net

  四、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学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姜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并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4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旺能环境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学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姜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娜女士;独立董事曹悦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现金分红比例和时间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5,038,2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61,259,565.50元,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7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6,5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41,656,504.5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4月27日最新股本420,7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42,076,504.5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年均可分配利润86.73%

  董事会提议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4月27日最新股本421,3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0,682,522.5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若实施此项利润分配后,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利润分配后,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已经达到年均可分配利润109.6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参照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和2家参股公司、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86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下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因美欣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则以同一控制人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决定。2020年度公司与美欣达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计金额为1,997万元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410426387

  法定代表人:芮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含环保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产业投资、环卫服务产业投资、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产业投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纺织品、医药化工生产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清洁服务,建材、纺织品的批发、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保洁服务(含河道水域保洁服务)。分支机构设在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从事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系统的生产。

  股权结构:单建明夫妇合计持股92.3669%。

  2.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PHJ36

  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注册资本:5,008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北郊小梅口50幢-2-102

  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应用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

  3.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9JJKF4N

  法定代表人:王凌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7幢309室

  经营范围:热电厂的运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热电厂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煤炭经营(无存储);热电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4.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MA2HKEQN7N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3,54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1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5.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5MA2E3ME5XX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门路4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 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美欣达集团(包含控股子公司)、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就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署了框架性文件,就该等交易之定价原则、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待双方内部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旺能环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学庚回避表决。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2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0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0.72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资金或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公司将确保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

  6.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表一: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旺能环境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0.79亿元,净资产为22.28亿元,负债总额为18.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5.38%,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898.53万元,投资收益为2.03亿元,实现净利润为2.25亿元。

  2.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19号2501室-11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生态环境工程、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批发、零售:环保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0亿元,净资产为 8,910.20万元,负债总额为2.9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53%。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负责运营餐厨板块的母公司,本身没有运营收入。

  3. 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岳强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经济开发区(花鼓大道)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凭有效资质经营)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907.27万元,净资产为5,879.13万元,负债总额为28.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48%。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4.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4日

  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十三楼1306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固体废物处理;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污染防治。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2,176.16万元,净资产为1,927.57万元,负债总额为 248.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42%。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5. 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唐颖

  注册资本:4,38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生活卫生垃圾填埋场

  主营业务:污泥处置及污泥处理产物、能源化产品销售;污泥处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污泥处置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城市垃圾清洁、收集、运输服务及相关环保服务;环保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858.08万元,净资产为4,361.42万元,负债总额为1,496.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55%,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6.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0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垃圾处理厂南100米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6.92万元,净资产为25.63万元,负债总额为11.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58%,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7. 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吕沛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山北

  主营业务: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置;环保能源技术研发、利用。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7亿元,净资产为7,785.63万元,负债总额为6,963.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21%,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241.4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137.67万元。

  8.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陈国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荆州区纪南镇拍马村

  主营业务:供蒸汽、发电、垃圾处理;环保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91.50%,为旺能环境的控股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1亿元,净资产为2.00亿元,负债总额为4,069.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90%。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254.3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947.56万元。

  9. 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06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门路4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53.71万元,净资产为554.18万元,负债总额为599.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7%,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5.82万元。

  10. 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3,54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1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尚未有2020年度财务数据。

  四、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

  上述担保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进行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对象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余均为公司的控股或全资下属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贷款用途为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上述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52亿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控股或全资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

  (二)公司拟在上述40.52亿元担保余额基础上,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在2021年度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0.72亿元,对合并范围内控股或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6.20亿元。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发生以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85%。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下属全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用于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以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136504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采用BOT、BOO等投资运营模式,承接全国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项目。作为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立足于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向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固废处理领域扩展,致力于打造平台型环保企业。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让城乡垃圾变为再生资源,让旺能项目成为城市名片”愿景,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满足客户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固废处置利用的服务需求,打造国际性一体化环境服务商。

  (二)经营模式

  旺能环保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经营模式包括BOT、BOO模式。

  1、BOT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的拥有权转让予政府有关部门。一般而言,BOT项目营运的特许经营期为期25至30年。

  2、BOO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 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BOT模式的不同在于BOO模式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 公司仍然拥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财产、设施、字号、商标等资产所有权。

  (三)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产品、蒸汽产品。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作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基础性行业,垃圾焚烧发电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宏观经济起伏波动不会对本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垃圾焚烧发电的原材料以垃圾、废料为主,原材料收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项目运营一般也不受季节影响,所以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五)行业格局和公司地位

  从经营地域来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等地区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普遍选择的重点发展区域,其中,超过半数的垃圾发电企业在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投资或投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是行业内主要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之-。

  (六)宏观政策

  (下转D313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