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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审议《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1、审议《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5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毕 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填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5:00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944,517,623.7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83,729,679.11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5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南昌欧菲多媒体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多媒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昌欧菲多媒体新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MA35FC7816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6日

  5、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三路出口加工区189号3006室

  7、法定代表人:周鹏

  8、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欧菲多媒体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注销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结合欧菲多媒体实际经营情况,为精简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故注销欧菲多媒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宜完成后,欧菲多媒体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子公司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安排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注销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各类材料,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就上述注销事项中的未决事项做出决定,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手续。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4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进展

  (1)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拟筹划出售相关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上述相关子公司范围不超过: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展耀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公司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标的范围(资产或股权)、交易对象、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尚在论证中,无任何实质性进展。预计本次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签订意向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于2021年2月7日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在上海市签署《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将公司所拥有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的相关业务资产,具体包括公司持有的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得尔塔”)100%的股权和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及境外所拥有的(除广州得尔塔外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相关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测试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资料、技术秘密、图纸、制造方法、工艺流程、配方等)、存货等)转让(或出售)给闻泰科技。

  (3)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关于特定客户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近日收到境外特定客户(以下简称“特定客户”)的通知,特定客户计划终止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关系,后续公司将不再从特定客户取得现有业务订单。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关于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于3月24日,收到闻泰科技的《告知函》,内容如下:“本公司注意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于2021年3月17日公告《关于特定客户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告》,称特定客户计划终止与贵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关系,后续贵司将不再从特定客户取得现有业务订单。

  根据贵司与本公司于2021年2月7日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贵司拥有的与向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的相关业务资产。鉴于特定客户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收购意向协议》,本公司将与贵司就目标资产的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资产范围等重要事项的具体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内容为准。

  鉴于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公司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如目标资产发生其他重大变化,烦请及时告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与闻泰科技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广州得尔塔100%的股权以17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闻泰科技,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州得尔塔的股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与闻泰科技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润光学拟将其持有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相关业务的经营性资产以72,000万元(含税)的价格出售给闻泰科技。

  (6)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闻泰科技的《告知函》,内容如下:“2021年3月29日,基于双方友好协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贵司及子公司签署了《关于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关于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我司或指定主体后续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经营性资产。

  2021年4月9日,我司与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出资及股东协议》,

  拟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得尔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收购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经营性资产的指定收购主体。具体详见我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后续,珠海得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为本次交易的指定主体,与贵司及子公司进行相关股权及资产的收购交易,并承继我司与贵司及子公司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

  (7)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8)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根据《股权购买协议》与《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第一期交易价款的支付条件已于2021年4月14日达成,经公司与闻泰科技商定,第一期交易价款103,100万元由闻泰科技控股子公司珠海得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全额支付,闻泰科技此前支付的30,000万元收购意向金不冲抵第一期交易价款,公司退回闻泰科技30,000万元收购意向金,公司已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珠海得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交易价款103,10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第二期交易价款的支付条件已于2021年4月23日达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珠海得尔塔支付的第二期交易价款30,000万元。2021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222号),决定对闻泰科技收购公司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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