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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上接D345版)

  (上接D345版)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1亿元。在21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0-07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05,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106、2020-115、2020-117)。

  2020年度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的相关信息能够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0年度财务概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21]第0094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5,715,572.45元,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115,179,114.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20,689,864.60元,减报告期内支付2019年度股东的分红139,858,772.24元,减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0元,截止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1,367,550.51元。

  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以符合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原则为前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8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5,209,253股减去公司回购股份26,974,600股,剩余1,748,234,6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995,110.76元(含税)。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以分配总额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信心,秉持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前述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信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049.9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0年度报告。

  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作了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8049.9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688.25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49.3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25%。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0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2,524.62万元。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0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08.99万元。

  单位:万元

  

  3、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2020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30.49万元。

  单位:万元

  

  4、 商誉减值准备

  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业务收入略有下降,不排除未来收入继续下降的可能,进而导致未来利润下滑,因此公司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446.7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拟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存款形式,不包括股票 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

  2、 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

  3、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 资金来源: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 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处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 公司审计处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使用风险,降低资金周转压力,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总额度270,000万元,合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6%。在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截止2020年底,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3.02%。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为2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89号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2-丁酮8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910吨/年、氢3600吨/年、1-丁烯12800吨/年、正丁烷106200吨/年、液化石油气1.6万吨/年、2-丁醇[中间产品]、仲丁基醚7420吨/年、重质物5620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铁桶、塑料桶包装物、钢材、建材、机电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机电仪器维修;代收使用公司水、电、暖、气发生的费用;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劳务服务(不含境外劳务和咨询)。动物油脂加工、销售;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淄区金山镇南仇村西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主营业务:脂肪酸、甘油、脂肪胺、硬脂酸、脂肪酸钠皂、歧化松香酸钾皂、复合防老剂、吊白液、聚合甘油、仲胺、脂肪胺聚氧乙烯醚的生产销售;聚乙烯、乙二醇、丁苯橡胶、顺丁橡胶、塑料产品助剂、石油产品助剂、(以上六项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储存)、熟松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淄博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冯旺路与冯北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报告期内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4)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海河路333号

  注册资本(万元):24,000

  主营业务: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a-甲基丙烯醛、丙酮、甲基烯丙醇的生产和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有机玻璃、对苯二甲酸(PTA)、氧化铝、硫酸铝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和材料类相关产品的进出口等贸易(危险化学品和海关禁止类产品除外);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和材料类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 齐翔腾达(淄博)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杨坡路206号1103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9楼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报告期内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各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各子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额度270,000万元,主要用于被担保方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前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1亿元。在21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年8月31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2020-106、 2020-115、2020-117)。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中有部分提前赎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提前赎回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50,000万元理财产品购买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提前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0万元, 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389,645.51元。上述款项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 银行业务回单;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25日公告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2021-007、2021-013)。

  一、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农行”)“安心快线天天利 滚利第2期”理财产品,累计金额58,500万元。现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公 告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及预期收益。上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额度。

  二、产品风险提示

  (一)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二)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五)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六)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七)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八)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九)信用风险: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资产,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如因信用产品发行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信用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金或收益,投资者将承担相应损失。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分配。

  (十)或有风险:客户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因此,当客户赎回份额较低时,由于估值方式及收益结转规则导致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公司财务处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 公司审计处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现金管理过程中,未发生逾期不能赎回或亏损的情况。公司将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2021年度开展的套期保值的情况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根据供应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期限12个月。

  2、 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风险的控制措施

  供应链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套期保值工作组,并聘请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监督。公司审计处定期对供应链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供应链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 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Granite Capital SA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翔腾达”)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齐翔腾达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香港”或者“买方”)分两步收购Granite Capital SA(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第一步股权收购: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标的公司5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600万美元。第二步股权收购:在第一步股权收购完成后供应链香港将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收购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最终实际支付的交易对价将根据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确定。供应链香港与Integra Holdings Pte. Ltd.(已更名为“ESTATAE HOLDINGS PTE.LTD. ”,以下简称“卖方”)于2018年4月16日签署《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完成了第一步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019、2018-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卖方已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第3.4(a)条向买方发出行权通知,行使了卖出选择权,根据该条款,卖方拟向买方出售第二步股权收购份额,即标的公司剩余49%的股本(“第二步股权收购”)。行权通知发布后,买卖双方同意按照《股份购买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由供应链香港使用自有资金收购Granite Capital SA 剩余的49%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STATAE HOLDINGS PTE.LTD.(曾用名:INTEGRA HOLDINGS PTE LTD)

  公司类型:私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加坡百得利路2号马来西亚银行大厦(2 battery road,#22-01, Maybank Tower, Singapore)。

  股权情况:2名自然人股东Roger Francis Van Baal和Georgina Campbell Fyffe分别持有50%股份。

  本次交易对方与齐翔腾达及齐翔腾达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齐翔腾达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anite Capital SA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注册地:Rue St Pierre 18, CH – 1700 Fribourg, Switzerland

  主营业务:石化类大宗商品贸易,石化产品涉及LPG(丙烷/丁烷混合气)、混合芳烃、丙烷、丁烷、碳四烯烃等。

  股东情况:供应链香港持有51%股权, ESTATAE HOLDINGS PTE.LTD.持有49%股权。

  标的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标的公司对应财务指标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要求,均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或有债务,也不存在查封等情况,该公司业务无其他法律纠纷、涉诉事项。

  四、本次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约定,本次剩余49%股权的定价依据由自2018年至行权通知发出年度的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并净利润的9倍*49%确定。经买卖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4,632.07万美元,由供应链香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股权交割在完成全部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后第15个工作日进行,并完成股权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收购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情形,与关联人未产生主业同业竞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和财务上分开。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系成立于1989年的石化类大宗商品贸易商,在化工行业细分产品市场中的贸易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具有较高地位。标的公司在北美、中东和东南亚地区具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来源渠道,与Shell、BASF、SABIC、ENOC等国际石化巨头常年合作,熟悉国际化工物流资源,拥有成熟的贸易、运营、物流、融资及风控团队。本次收购是基于原《股份购买协议》的继续履行,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供应链香港100%控股的子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国际化工供应链领域的竞争优势,形成国内外一体化的化工供应链体系,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孙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本次收购事项实施完成后,Granite Capital SA业绩将全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股份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姜能成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职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车俊侠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车俊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电子邮箱:798580194@qq.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邮政编码:255400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车俊侠女士个人简历

  车俊侠,女,198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9年4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俊侠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车俊侠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4名,注册会计师45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6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营业收入30,945.26万元,2020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27,094.5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529.23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40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审计收费7,599.0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8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合伙人,自1999 年11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年度审计、资产重组等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红彬,高级经理,2017年11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坚,自2016年2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2018年10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李志坚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作为国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8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就在钦州石化产业园投资建设轻烃下游新材料基地项目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合作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钦州市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与钦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就本次合作项目的细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设立工作推进小组积极开展本次合作项目启动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但由于双方未就本次合作项目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合作项目,原《框架协议》中所有条款均终止履行。

  公司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双方并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框架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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