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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及与关联方之间的服务交易。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82,960.00万元,2020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71,500.00万元,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67,562.78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 57,795.58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 9,767.20 万元。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忠华、卞平官对此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该项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方能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涉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还需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 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 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3,037,104.27万元,负债总额3,027,232.21万元,净资产9,872.0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59,515.82万元,净利润9,449.51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 日,宜化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2,924,502万元,负债2,914,817.79万元,净资产9,684.2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177,684.07万元,净利润4,170.2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宜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万新

  注册资本: 46,414.58万元

  主营业务: 氨、液氩、硫磺、氧(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5月19日)、氨溶液的生产销售(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月17日)、纯碱(碳酸钠)、氯化铵、小苏打(碳酸氢钠)、原盐(氯化钠)、芒硝(硫酸钠)、粉煤灰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经行政许可后经营的,须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承担与盐化工行业相关的科研、设计及新产品开发、设备制造、安装和建设工程项目。批零兼营化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矿产品;软件开发;光电子设备、微型机电的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重油销售。氯化钙、硫酸铵、化肥生产、销售。煤炭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 所: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合并的资产总额为303,260.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23.3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78,481.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37.12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双环科技合并的资产总额为298,153.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731.30万元;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1,354.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0.63万元。

  双环科技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0707,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见该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双环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协议有效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经营磷矿石、柴油、片碱、液碱和蒸汽、化工类机器设备制作与安装、运输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纯碱、氯化铵的生产与销售,而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纯碱;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需要本公司的化工原材料、电石渣。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产品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原材料、产品的快捷高效运输。

  2、关联交易的定价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及生产成本为基础,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共同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上述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购销商品和提供劳务,确保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对关联方和其他客户一视同仁,同样要参加招标竞争,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六、本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2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曾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遵循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多年来均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

  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大信事务所历年审计费用均以其审计工作量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以其工作量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拥有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首席合伙人: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营业期限:2012年3月6 日至 2112年3月5日

  业务资质:大信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上年度(2020年度)业务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德邦证券、大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事务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2)项目相关人员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8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以其工作量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76.1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76.1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0.0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等6家金融机构,合计担保金额为 33,631万元,分为6个担保事项。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6个议案。

  1、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99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新疆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14,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2,786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为新疆宜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6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1,94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3,98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为新疆宜化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5,97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35,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6,96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1-6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对外担保均由新疆宜化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即公司按19.9%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80.1%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本次银行借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新疆宜化的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措施公平、对等,被担保企业新疆宜化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的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全部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俊

  注册资本:419913.3458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住 所: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对电石、烧碱、PVC、氧气行业的投资;对液氯、次氯酸钠行业的投资;其他综合零售;水泥制造、销售:尿素、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化肥、机械设备,化工技术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设备,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工业盐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百货零售;小吃服务;甲醇、液氨、硫酸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新疆宜化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19.9%,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1%。

  新疆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652,742,652.80元,负债14,018,281,794.26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270,083,096.20元),净资产634,460,858.54元;实现营业收入2,315,956,687.97元,利润总额-819,791,912.62元,净利润-819,791,912.62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791,983,889.56元,负债14,137,757,058.2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861,298,609.78元),净资产654,226,831.32元;实现营业收入615,663,362.18元,利润总额19,753,099.57元,净利润19,753,099.57元。

  新疆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的总金额为 33,631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且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依法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生效的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公司新疆宜化担保的银行借款是参股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被担保的参股公司新疆宜化资产质量与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新疆宜化本次银行借款由新疆宜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即本公司按19.9%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80.1%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本次银行借款或金融租赁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图如下:

  

  新疆宜化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过往未发生过债务违约,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本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5,145.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9.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51,0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16%;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7,164,299.69元。明细如下表:

  

  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相关内容。

  3、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7,164,299.69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318,540.70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318,540.70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0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收入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2.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新旧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化工及化肥产品生产销售取得的收入,且主要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2、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的具体调整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3、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对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2016、2017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交易自2018年4月24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转正,2019年4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281.30万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同时,自2019年4月26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宜化”变更为“ST宜化”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2-10105号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0,469.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9.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733.6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620.79万元。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明:

  1、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一)的规定,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值的,深交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79.49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不触及暂停上市情形。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规定。公司对照如下:

  (1)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579.49万元,营业收入为1,380,469.99万元。不存在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

  (2)2020年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32,620.79万元。不存在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3)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0 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四章其他强制退市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 13.3 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宜化”变更为“湖北宜化”。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化肥行业(主要产品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化工行业(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和季戊四醇、保险粉等精细化工产品)。公司所从事的化肥、化工行业已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磷酸二铵、气头尿素的市场竞争力行业领先,聚氯乙烯、烧碱装置的盈利水平目前居于国内同行业中上游水平。

  1、尿素:尿素是目前含氮量最高的中性速效氮肥,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农作物生长。农用尿素可单一使用或与磷肥、钾肥等合并使用,可达到促进作物增产的作用。工业用尿素主要用于高聚物合成材料,以及作为添加剂、软化剂用于药品和试剂生产过程中。

  公司具备156万吨的尿素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控股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104万吨的尿素产能,全资子公司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52万吨的尿素产能。公司利用内蒙、新疆两地天然气资源,生产“气头”尿素

  2、磷酸二铵:磷酸二铵是重要的高浓度氮磷复合肥料,可用作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及果树的基肥,也可作为追肥,对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有明显的增产作用。

  公司具备12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控股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控股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0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磷矿石的产能,并且自主研发了重介质选矿和正反浮选技术,成功突破了胶磷矿选矿的世界性难题,使得国内大量低品位磷矿可以得到充分利用,产品成本相对较低。

  3、聚氯乙烯:聚氯乙烯(PVC)是一种热塑性树脂,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子电气以及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PVC硬质制品可代替金属制成各种工业型材、门窗、管道、阀门、绝缘板及防腐材料等,还可作收音机、电话、蓄电池外壳及家具、玩具等。PVC软质品可制成薄膜、雨披、台布、包装材料及农用薄膜,还可制成人造革、电缆的绝缘层。

  公司具备84万吨的PVC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和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各具备年产12万吨的PVC产能。公司主要采取电石法生产PVC。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0万吨的电石产能,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年产45万吨的电石产能。相对于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材料的乙炔、乙烯气法,电石法生产成本较为低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发生大额经营亏损。随着疫情的好转,国内外化工、化肥产品市场回暖,自三季度起,公司主导产品尿素、磷酸二铵、聚氯乙烯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下半年扭亏为盈。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0,469.99万元,较2019年下降5.83%,实现净利润11,579.49万元,较2019年下降29.56%。

  2020年,公司出资收购了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贵州省万山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产业链,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下属困难企业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贵州金江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内蒙古宜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减轻了公司经营负担。

  2020年,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和生产调度,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9.49万元, 较2019年度下降29.56%,系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生产装置停产或减负荷生产、部分企业延迟复工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化工及化肥产品生产销售取得的收入,且主要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因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引起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2、本期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引起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董事8名,实际参与董事8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卞平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应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忠华、卞平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1-027号《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忠华、卞平官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1-028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1-029号《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含有6个子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1-031号《对外担保的公告》)。该议案全部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全部子议案均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1)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99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14,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2,786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6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1,94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3,98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为新疆宜化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5,97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35,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6,96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21-037号《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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