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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17.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1元,共计募集资金96,72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4.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88.5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0.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637.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5号)。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402,6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9元,共计募集资金64,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4.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94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东兴证券于2018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63.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382.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4号)。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4,725.4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9.9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191.11万元;2020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768.54万元,2020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31万元,2020年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305.4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2,494.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2.277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496.5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67.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4,000.00万元)。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3,622.2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2.27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28.01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6.2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650.2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8.4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668.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181.21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94.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181.2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94.6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8,155.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32,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9月,公司变更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公司聘请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担任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原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共同承接。公司与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18年8月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20年5月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瓯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同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工程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的84.38%,部分工程已经完工并生产,因该项目尚未整体完工,故未实现预计效益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附件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路基路面设备、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跃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换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3月26日分别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1-3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11.86万元,2021年1-3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0万元,2021 年1-3月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2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3,805.8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1.07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678.66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884.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期末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1.2 2017年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工程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的95.32%,部分工程已经完工并生产,因改项目尚未整体完工,故未实现预计效益。

  2.1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3,650.2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8.49万元;2021年1季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6.04万元,2021年1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5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776.2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0.0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583.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 2018年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3.1 2020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861.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12.2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32,000万元,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1216.68万元。

  3.2 2020年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11.95%,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 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 项目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49.67%。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4:00在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周中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吕江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5,647,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总股本税),合计派发现金165,077,731.20元,尚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被聘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收费水平合理,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吕江英、李锋、周中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八)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九)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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