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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转D407版)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4,737,113.37元。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95,382.69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一百六十六条中规定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鉴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姜振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姜振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该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姜振多先生、张丽华女士回避表决,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0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监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制度》以及《年终奖分配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薪酬依据,公司会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55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上述议案10以议案9生效为前提;上述议案14以议案13生效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施辉、郁瑞芬、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20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朗 电话:021-51760952 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044)。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将由339,067,764股变更为337,132,0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9,067,764元变更为337,132,088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132,088股变更为336,796,9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7,132,088元变更为336,796,98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补选姜振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姜振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姜振多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姜振多,男,中国国籍,1981年生,上海大学硕士学历。2007年8月加入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任职绩效管理部负责人,2016年4月担任董事长助理,2020年4月担任公司助理副总裁,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明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明朗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个人简历

  吴明朗先生,199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助理会计师。吴明朗先生已经取得沪、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初级会计师考试。于2020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明朗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于2019年5月被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评为“2017-2018年度优秀证券事务代表”。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1760952

  电子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的现金管理发生额,具体发生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多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

  (四)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购买的单项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属于合理的经营手段,能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具体业务实施部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充分考虑产品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产品的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35,100股,回购价格:6.356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期权注销数量:344,340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0月21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99.34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1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101.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25人,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3.8900万份。

  7、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1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867,000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339,067,764股的0.2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8、2020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29.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4.835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1、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5名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股票期权离职人员”)和23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离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上述25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张丽华女士、姜振多先生在担任监事职务之前,已成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2019》第八章中“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张丽华女士、姜振多先生担任监事职务后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根据《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解锁条件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249号),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4,026,230,937.63元,较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3.47%。因此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注销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回购价格

  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356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73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7,540份;

  (2)本次因激励对象担任监事职务失去激励资格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6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860份;

  (3)本次因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81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8,940份(不含上述两种注销原因的数量)。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35,10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344,340份。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2,129,962.58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132,088股变更为336,796,98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栋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777                                   公司简称:来伊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4,737,113.37元。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95,382.69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一家经营自主品牌的休闲食品全渠道运营商,致力于构建国内领先的专业化休闲食品连锁经营平台。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新鲜、美味、健康的休闲食品和便捷、愉悦的一站式购物体验。作为国内休闲食品的领先企业,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门店形象升级、移动APP 系统迭代升级、商品品类开发及包装升级、品牌形象升级,从产品、服务、体验、文化多维度丰富“来伊份”品牌内涵,传播和践行“全球好品质,健康好生活”的品牌内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公司核心品牌“来伊份”、“亚米”及“伊仔”形象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带给消费者的不仅是美味产品,更是有爱、有温度的休闲生活方式。

  公司近年来,持续不断加大全球食品直采,为消费者寻找全球美食。公司产品来自全球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中国25个省市地区。公司产品主要覆盖坚果炒货、肉类零食、糕点饼干、果干蜜饯、果蔬零食、豆干小食、海味即食、糖巧果冻、膨化食品、进口食品等10大核心品类,约800余款产品。同时,为了满足消费者更多的需求,公司近两年不断开发与拓展创新品类,不仅推出了特色的短保糕点、锁鲜装,而且在粮油调味、代餐速食、酒水饮料、冲调饮品、现制咖啡、水果生鲜等品类方面不断进行深化提升,有效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群体在不同场景下的多元化需求。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作为休闲食品连锁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公司始终专注于对品牌运营、线下线上全渠道网络建设与协同发展、商品研发、产品质量管控、供应链管理等核心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致力于推动休闲食品行业的标准化建设、现代技术应用、信息化发展及产业升级。通过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加工厂商、产品研发机构、下游物流服务商、线上第三方平台等密切合作、资源整合,共同建设休闲食品产业生态圈。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契合自身商业模式的采购体系,从品类规划、新品开发、供应商引进、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商品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商管理考评、商品淘汰等环节,对商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方位品质保证。

  在品类规划、新品开发方面,公司依托于大数据分析及多年市场经验,及时推出符合消费潮流的新产品,在完成产品研发、样品试吃品评、质量标准、产品定型等环节后,委托供应商进行生产。

  在供应商引进方面,公司质量管理中心从产品质量、口味、生产环境、生产能力、质量管控能力、供货能力、原料采购质量等多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并有一票否决权。

  在商品采购方面,公司推进产品经理负责制,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供应链采购端变革。产品经理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及销售预测等。产品经理根据公司各渠道销售目标,进行销售任务分解,制定产品开发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和内部供销衔接。公司供应链管理部以销预产,调节供应商产量、库存原料和辅料包材,以促进商流最优化,同时,实时监控商品动销,提升库存整体周转时效。.

  (下转D4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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