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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418版)

  公司代码:601990          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86,361,0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9,226,934.42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1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私募基金管理及另类投资等业务。

  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服务。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公司通过所属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以及提供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期货中间介绍、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服务,公司通过提供相关服务,获得手续费、佣金等收入。信用交易业务主要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物,获得利息等收入,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主要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获取投资收益等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为机构客户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服务、债券发行与承销服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改制辅导、股权激励等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推荐、持续督导及并购重组、融资等服务,获取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等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获取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创投按照中证协《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等规定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获取管理费、投资收益等收入。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天投资按照中证协《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规定开展另类投资业务,获取投资收益等收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证期货为客户提供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并获取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托管、挂牌等业务,获取相关服务费用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形势带来的严峻考验,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改革、健全退市机制等一批重大改革措施落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加速推进,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资本市场生态出现极大改善,为证券行业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与此同时,证券行业竞争仍然较为激烈,行业集中度呈现上升趋势,行业竞争由业务层面持续向资本、技术、人才等方面延伸,证券公司纷纷通过上市、再融资等方式壮大资本实力,积极推动证券业务与金融科技深度融合,通过灵活的制度设计或激励政策吸引人才,行业发展整体呈现集中化、重资本化、业务多元化、运营科技化、国际化等态势。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加快推动业务转型发展,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经营业绩整体稳中有进。报告期内,沪深两市A股累计成交金额206.02万亿元,同比增加62.37%,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较上年末上涨13.87%、38.73%。一级市场方面,报告期内A股IPO募集资金4,699.63亿元,同比增加85.57%,增发及配股规模8,854.34亿元,同比增加26.10%;二级市场方面,交投活跃度明显提升,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8,393.75亿元,同比增加62.49%。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20年末,证券公司总资产8.9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50%;净资产2.3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10%;净资本1.8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40%。2020年度,证券行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同比增加24.41%;实现净利润1,575.34亿元,同比增加27.98%。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在资本、技术、人才、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年内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资本实力实现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持续强化合规和风险管理,稳步加大金融科技投入,稳健推进各项业务经营,公司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分别出借2,000万股、3,000万股公司股份。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兑付了“18南京01”2019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的利息;于2020年10月26日兑付了“17南京01”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以及“17南京01”部分投资者所回售该期债券的本金;于2020年11月19日兑付了“19南京C1”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的利息;于2020年12月17日兑付了“19南京C2”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7南京01”和“18南京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本次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

  (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9南京C1与19南京C2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南京C1”和“19南京C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20宁证01”,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疫情防控债)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宁证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前述评级结果,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无变化。

  (四)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20宁证C1”、“20宁证C2”两只次级债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2日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两只次级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均为AA+。

  (五)报告期内,联合评级和上海新世纪对公司主体的评级结果存在差异,主要是联合评级和上海新世纪具有独立的评级体系,评级方法有所差异所致。

  (六)报告期内,公司所发行债券均未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公司所发行上述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评级和上海新世纪预计将在本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对公司及有关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届时可在上交所网站查阅。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5亿元,同比增长7.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亿元,同比增长14.0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45.70亿元,同比增加2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86亿元,同比增加42.32%。

  1.1 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2.82亿元,同比增长24.7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4.21%。

  ①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证券市场交投活跃度明显提升,沪深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8,393.75亿元,同比增加62.49%,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相应取得增长,行业全年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993.25亿元,同比增长44.51%,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134.38亿元,同比增长148.76%(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强化外部渠道合作,加强线上、线下营销力度,完善分支机构考核激励机制,着力加强高净值和机构客户开拓和服务,努力夯实和增厚客户基础,报告期末经纪业务客户数量较上年末增长7.13%。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重塑经纪业务组织架构,设立零售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及财富管理部,理顺运营管理机制,探索和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完善金融产品准入标准和审核流程,加强市场和客户需求调研,构建和丰富优质的产品体系,扩大金融产品销售规模,报告期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总收入2,403万元,同比增长115.81%。利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持续推进业务线上化、移动化和智能化,金罗盘APP多次优化升级,支持新三板、创业板客户需求,用户数较上年末增加30.20%。加强投资顾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投研水平和投顾产品质量,提升和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代理股票基金交易量1.85万亿元,同比增长47.23%,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5.00亿元,同比增长33.52%,行业排名47位(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母公司口径,下同)。

  ②信用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随着市场行情回暖,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大幅上升,报告期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业务余额1.6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7.44%,融资融券业务平均维持担保比例314.35%,较上年末下降8个百分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883.63亿元,同比增长35.59%。股票质押业务延续降规模、调结构的发展趋势,截至报告期末证券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融出资金规模3,009.2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0.20%,股票质押业务平均维持担保比例216.41%,同比提升8.74个百分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230.09亿元,同比减少34.61%(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坚持稳健经营导向,严格把好“入口”关,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稳步拓展业务资源。融资融券业务抓住市场行情机遇实现规模和收入双增长,同时主动、积极化解风险;股票质押业务加强项目准入管控、审慎确定质押率,改进日常风险监控措施,进一步强化贷后持续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余额85.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2.36%,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4.93亿元,同比增长45.67%;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13.40亿元,均为自有资金出资,较上年末减少34.49%,股票质押业务整体履约保障比例389.63%,报告期内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0.96亿元,同比减少42.22%。

  1.2证券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以及经济基本面变化等方面因素影响,股票市场总体呈现震荡上涨与结构分化的行情,全年上证综指上涨13.87%,深证成指上涨38.73%,创业板指上涨64.96%;债券市场收益率全年波动幅度较大,整体呈现V形反转走势,同时信用债券违约规模较上年明显增加,信用债市场进一步分化。

  报告期内,在权益类投资方面,公司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加强重点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较好把握了新能源、券商、消费、电子等行业的投资机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强化仓位管理,通过波段操作获取绝对收益;加强衍生品策略的研究,完善和细化策略投资交易体系,进一步丰富自营投资收入来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蓝天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蓝天投资加强团队建设,做好参与科创板跟投项目有关准备工作及存续项目管理,加强闲置资金运用,努力提升资金收益水平。在固定收益类投资方面,公司加强市场研判和投资策略研究,灵活把握市场机会,在严控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提升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的投资比重,优化持仓结构,充分利用有利的流动性环境进行策略交易,取得了较好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9.18亿元,同比增长24.73%,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80%。

  1.3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注册制试点范围扩大,再融资新规、新三板精选层及转板等制度逐步落地,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2020年A股IPO募集资金4,699.63亿元,同比增加85.57%,增发及配股规模8,854.34亿元,同比增加26.10%;企业债及公司债发行规模3.77万亿元,同比增加29.28%。证券行业投行业务收入有所增长,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590.88亿元,同比增长56.55%(数据来源:WIND资讯、证券业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坚定实施“根据地”战略,进一步聚焦长三角地区,加强内部协同和外部渠道对接,加强业务拓展,取得了良好成效。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全年完成2单IPO项目,其中保荐项目1单,项目合计融资金额24.71亿元;完成2单再融资项目,承销金额82.76亿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股票主承销家数和金额行业排名分别为45位和24位。新三板业务方面,全年推荐2家企业挂牌,协助完成挂牌企业完成8次定向融资,融资金额合计4.59亿元。债权融资业务方面,以品种创新为抓手,加强优质项目开拓,同时积极提升销售能力,加强销售渠道建设,全年完成21个债券项目,主承销规模129.01亿元;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ABS项目2个,项目规模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2.58亿元,同比减少14.48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92%。

  1.4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受资管新规等政策影响,券商通道类资管业务规模持续收缩,同时券商积极推进主动管理转型,资产管理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0年末,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10.51万亿元,同比下降14.48%,其中主要是定向资管业务规模下降28.12%,代表主动管理的集合资管业务期末规模1.54万亿元,同比增长27.50%。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99.58亿元,同比增长8.88%(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

  报告期内,公司资管业务积极适应行业及政策变化,努力提升投资能力,继续向主动管理转型,推动优化资产管理业务结构。报告期内新运作单一资管计划1只、集合资管计划和专项资管计划各2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184.64亿元(母公司口径),较上年末下降30.86%,其中,集合资管计划规模28.1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97.21%;单一资管计划规模152.2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2.31%,其中,主动管理产品规模134.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1%;专项资管计划较上年末新增4.2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部实现实现营业收入4,870.24万元,同比减少32.73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6%。

  1.5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证期货开展期货业务。2020年中国期货市场高速发展,全年成交量61.53亿手,成交金额437.5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29%和50.56%,期货公司经纪业务收入192.30亿元,同比增长49.13%(数据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期内,宁证期货积极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风控工作,在优化和调整业务模式的同时,加强传统经纪业务的营销拓展,报告期末客户数较上年末增长17.50%。报告期内,宁证期货代理交易额10,060.31亿元,同比减少14.33%,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减少36.8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了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和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规定。根据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女士,现有合伙人76人,从业人员1,14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67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8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2亿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约6,000家企业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情况: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主要服务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和通信以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锋,199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199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平,自199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合计88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予以认可,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5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京证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9,764,68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前述批复,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387,537,630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299,84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497,677.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73,802,165.69元。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0)0012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0,311.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7,068.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超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约定投向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均包括公司原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京证券董事会编制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京证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南京证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南京证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南京证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南京证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08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周坚宁监事委托秦雁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反洗钱2020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所提名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因工作安排调整,公司股东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推荐陈翃先生接替周坚宁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后附简历),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陈翃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接替周坚宁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内部审计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陈翃先生简历

  陈翃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曾任南京市园林局经营管理处会计、主管会计,南京毛麻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副主任科员,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副科长、部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监事长、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09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757,234,332.0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86,361,0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9,226,934.42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1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3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创投”)

  ● 增资金额:2亿元

  ● 特别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巨石创投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注册资本3亿元。为满足巨石创投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2亿元向巨石创投增资,将巨石创投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巨石创投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增资事宜,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巨石创投的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增资额度内分次向巨石创投实施增资,按规定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手续。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 HYPERLINK “https://www.qcc.com/pl/p7e87063f6edd57c8a5d453585de020c.html“ 祝和国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巨石创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巨石创投的资本实力,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巨石创投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未来业务发展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4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本次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公司章程中相关章节条款及索引的序号根据修订情况相应顺延和调整。

  附件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下转D4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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