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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8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潜在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8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业务期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亿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关内容。

  (二) 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 累计涉及金额约2,517.01万元,其中7件案件已结案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部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部分尚在审理过程中,目前暂无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未披露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诉讼金额合计2,517.0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案件情况说明

  (一)与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的诉讼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为被告的长期供应商,截至2020年5月,被告尚欠原告货款本金7,165,453.07元,加上利息、保全保险费合计7,396,405.00元。原告于2021年1月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告分两期付款,付款总额为5,732,362.46元。2021年4月23日,被告已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了第一笔款项2,866,181.23元的支付义务,第二笔款项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2,866,181.23元支付给原告。

  3、案件进展情况:

  调解结案,第一笔款项2,866,181.23元已按时收回;根据调解书约定,剩余款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

  (二)与李建兵的诉讼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李建兵

  被告: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鑫建设”)

  被告: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

  被告: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联晟新材”)

  诉讼第三人: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冶建设”)

  2、案件基本情况:

  李建兵诉称,2014年联晟新材的工程发包给第三人七冶建设,七冶建设又将项目转包被告锦鑫建设,锦鑫建设又将部分项目发包李建兵。后李建兵施工队在施工期间,锦鑫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李建兵部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的工程款1500万元,已经多方核实并实际给付及收取。现李建兵追究由于责令停工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索赔1661.19万元。原告诉讼请求:①要求锦鑫建设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661.19万元,锦江集团、联晟新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0年5月30日以后的利息按本金1312.16万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同行业拆借贷款利率利息至赔偿款履行完毕为止。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方律师均出庭,一致认为原告李建兵提供证据不充分,申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未判决,择日再开庭审理。

  三、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情况说明

  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案件共计11个,涉及金额合计282.58万元。单个案件金额均未超过149万元,均未达到单个案件披露的要求。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达到信息披露要求。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部分尚在审理过程中或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福铝业”)、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进出口”)、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内蒙古信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兴新材”),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73.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备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973.10万元,预计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额973.10万元,达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周一)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

  4、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16:00,形式为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16:00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 真:0511-85580854

  地 址: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邮 编:212141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也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空调箔、单零箔、双零箔、铝板带、新能源电池箔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绿色包装、家用、家电、锂电池、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等多个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坯料。由公司根据销售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铝锭属于标准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铝坯料主要包括铸轧卷、铝箔毛料等。根据企业生产能力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选择原材料中铝锭和铝坯料的量不同,在熔铸线、冷轧线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公司会较多的选择采购铝坯料。

  公司已经和多家电解铝企业、铝初加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供应商根据订单安排送货。为了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铝锭价格一般参考到货当日/月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确定(若到货日为周末则取上周五或者下周一的价格),采购的铝坯料价格采用发货当月或者发货前一段时间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加上相应的加工费确定。铝坯料加工费根据对方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合金成分、坯料质量及运输成本等多方面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计划安排机制,由前端销售与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每年产品的定价方式、加工费、产品特性、送货方式及质量保证条款等内容,并将客户定期发送的订单反馈至计划部,计划部根据客户要求、现有产能、库存、产品结构等各方面组织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辐射半径大,销售方式包括直销和经销,同时对大客户采用区域覆盖的销售模式,并在重点市场区域派驻业务代表,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公司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1)国内销售

  公司国内绝大部分销售采用直销的方式,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公司向重点区域现场派驻销售服务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和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提供服务。公司销售人员已经基本覆盖国内各大空调生产商和较大的单双零箔下游客户。

  (2)国际销售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单零箔、双零箔及部分空调箔,公司国际销售主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但部分直销客户是通过代理进行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意见反馈等;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相应产品以买断的方式出售给国内和国外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向外出售。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分布在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产品需求较为零散,经销商在国外具备更广的销售渠道。

  (三)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1)2020上半年,国内外铝价先抑后扬,呈现明显的“V”型走势。年初,中美两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美国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美关系好转迹象坚定市场信心,宏观氛围良好。此外,美国经济温和增长,制造业略有改善;中国降准政策落地,政府稳经济决心进一步被夯实,铝价表现相对坚挺。步入2、3月份,中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暴发对全球生产、消费和贸易都产生了巨大影响,随着国外疫情的加重,全球金融危机担忧情绪空前高涨,美股多次熔断,油价的暴跌更是导致所有工业品价格一度跌停。伦铝开启直线下跌模式,于4月初跌至年内最低点1455美元/吨,为2016年2月份以来最低位。4月中下旬开始,各国逐步实施经济重启计划,美联储采取了极其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启无限量QE,期股市场在复工复产的推进下转而上行。伦铝亦止跌反弹,但受制于疫情规模的继续扩大,涨幅较为有限。。2020年12月31日,LME三月期铝收于1980.5美元/吨,同比上涨9.8%或177.5美元/吨;全年LME现货月和三月期铝平均价分别为1702美元/吨和1732美元/吨,较2019年分别下跌4.9%和4.5%。

  行业方面,2020年初,铝加工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全部延后,终端消费领域如房地产、汽车等行业表现降至冰点,国内原铝需求大幅减少;而供应端随着新投产及部分复产产能的放量,电解铝产量持续增长,市场过剩矛盾日益突出,铝锭库存增至历史高位,从而加快沪铝下滑速度。步入二季度,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功,复工复产开始全面推进,原铝消费开启快速恢复节奏,同时叠加前期延迟订单的集中释放、原铝替代废铝量增加、市场出现投机性囤货行为等,铝锭库存转入大幅下降的态势。此外全球金融市场也在流动性紧张局势明显缓解的情况下修复性上涨。在现货的强劲带动下,沪铝触底反弹,成为有色板块的领涨品种。2020年12月31日,沪铝主连报收于15460元/吨,同比上涨3.83%或520元/吨;全年SHFE现货月和三个月期货的平均价分别为14124元/吨和13762元/吨,较2019年分别上涨1.5%和下跌0.8%。(资料来源:同行业披露的年报)

  (2)2020年,在国内疫情得到防控之后,铝材表观需求逐步复苏,全年包括铝箔坯料在内的中国铝材表观消费量为3789万吨,同比上涨7.3%。铝材消费结构中,挤压材是最大的消费领域,2020年,挤压材表观消费量达2039万吨,同比上涨7.6%,占总量的53.8%;其次是铝板带,为978万吨,同比上涨9%,占总量的25.8%;铝箔表观消费量为304万吨,同比上涨9.4%,占总量的8.05%;其它品种铝材表观消费量为468万吨,占总量的12.35%。(资料来源:同行业披露的年报)

  (3)2020年中国铝价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反弹力度较强,而海外疫情持续扩散导致外盘铝价走势相对较弱,内强外弱格局致使沪伦比值持续走高,最高达到8.7的高位。另外,欧盟等地区对中国出口铝箔等产品提出双反调查,致使中国铝材出口难度加大。2020年,中国铝材出口461.5万吨,较上年下降10.0%。根据中国海关最新数据,2020年,中国出口铝板带233.7万吨,下降10.7%;铝挤压材100.5万吨,下降14.2%;铝箔材123.4万吨,下降4.7%。资料来源:同行业披露的年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3.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37.98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99.43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14,994,348.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0,754,885.58元。母公司2020年期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6,688,088.87元,扣除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43,362,830.10元, 2020年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7,004,655.79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公司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等情况,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1]5188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贤海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潜在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1年度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8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审计机构。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执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拟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以 2020年审计费用为基础,授权董事长谈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维持2020年度的政策执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55,43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627,65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00,000股变更为433,627,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627,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27,650.00元。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38,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81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2,481.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3,627,65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30,131元;公司股份增加2,481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3,627,650股变更为433,630,131股。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删除“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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