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1-034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富有先生、师萍女士、张宝通先生 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李富有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师萍、张宝通未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富有 ,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富有

  2021年4 月27日

  声明人 师萍 ,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师萍

  2021年4月27日

  声明人 张宝通 ,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宝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1-029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38人,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

  截至2020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6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369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5人。

  中审亚太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6,351.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42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84.8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96家。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766.03万元,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905.14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中审亚太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5815.2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与客户产生诉讼纠纷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具体见下表)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伟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除本公司外,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崔江涛先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除本公司外,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星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除本公司外,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计划编制、重要审计程序执行、审计过程中与各方沟通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在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中亦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水平,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中审亚太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赞同的独立意见:经了解和核查,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并能够积极帮助公司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用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董事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1-025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史今董事长主持。

  经会议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 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360,469.9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95,952,092.90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41,312,562.87元。

  鉴于公司2018年度进行大额现金分红,2019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支付现金198,571,258.24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股份,公司近三年(包括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已大幅超过《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公司本年度业绩包含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在建医疗服务项目工程进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建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在建医疗服务项目的资金支出,同时保证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并保证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对于医疗服务业务集中资源、趁势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表示认同。

  上述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合理、合法、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资金活动、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公司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今后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各项内部控制。

  八、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和奖励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和年度绩效考评,同意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报酬及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规定兑现薪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年度绩效的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同意依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报酬及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规定发放薪酬。

  十、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投资额度2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自2018年6月1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已 近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史今、王爱萍、曹鹤玲、刘旭、刘瑞轩、孙文国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富有、师萍(会计专业人士)、张宝通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人员组成结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新一届 董事会全部董事候选人提名。

  十三、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史 今,女,1975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南昌西奇红谷广场有限公司、香港建毅控股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27,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史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史今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爱萍,女,1969年11月生,九三学社社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美国ALL LIFE INC公司、香港EAST MILE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1%。王爱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爱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鹤玲,女,1958年6月生,大专学历。曾就职于西安晶体管厂、深圳蒙特利尔投资有限公司。现任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元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54,397,77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9%。曹鹤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鹤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 旭,男,1984年10月生,EMBA。曾就职于美国银行,现任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陕西商会常务副会长、西安国际商会副会长,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刘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瑞轩,男,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西安市石油公司、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党委书记。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59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刘瑞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瑞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文国,男,1975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国际业务部、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孙文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文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富有,男,1953年7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李富有为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二级教授;西安交大经济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金融专业学术带头人。1995年以来先后担任陕西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理事;中国金融学会会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西安翻译学院、温州大学等学校的兼职教授。曾担任西安泉佑集团、富晨创投公司的经济顾问,2018年7月至今担任晨曦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富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富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师 萍,女,1949年7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从事管理学、财务会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完成国家多项课题,是陕西省会计学科带头人。曾就职于在西安晶体管厂、西安市政府冶金机电局,曾任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评议人、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委员、陕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成本研究会副会长、西安会计学顾问等。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师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师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宝通,男,1947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注册咨询师。主要从事经济研究工作,是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课题等50余项,是陕西省第一个发展战略的主要执笔人和陕西省西部大开发总思路课题主持人、构建大西安为中心的大关中城市群课题策划者和完成者。自1982年11月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工作,现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曾任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西安市唐皇城复兴促进会会长、西安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中国委员会高级顾问、一带一路国际智库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宝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宝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1-030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租入资产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按照与自有资产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未来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每年计提财务费用。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地,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