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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3,430,074.1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12,413,955.7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总股本600,575,9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1,151,8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92%。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 2020年度,签署贵航股份、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康恩贝、贵航股份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医药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永新光学、贝因美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盈峰环境、华海药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0年度签署公牛集团、新化股份、康恩贝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0年度签署南京普天通信、航天信息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景兴纸业、理工环科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成都普天电缆、南京普天通信、航天信息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208.00万(人民币含税,下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0万元,募集资金鉴证费用为人民币10.0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40.0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由公司承担。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责任及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投资理财审议权限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各理财产品的购买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购买,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定期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滚动购买,上表实际投入金额是指公司最近12个月内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原参与对象由“监事、特殊引进人才及特殊贡献人才”变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引进人才及特殊贡献人才”

  ● 持股计划人数上限:拟将“本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23人,其中监事3人,特殊引进人才不超过10人、特殊贡献人才不超过10人”变更为“本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60人”。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牛集团”)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监事,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0年9月25日,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322,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成交金额50,002,409元,成交均价155.29元/股。至此,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标的股票的购买。

  (五)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人员范围及人数上限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激励机制,公司就持股计划做以下变更:

  (一)变更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公司将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由“监事、特殊引进人才及特殊贡献人才”变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引进人才及特殊贡献人才”。

  (二)变更持股计划总人数:公司拟将“本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23人,其中监事3人,特殊引进人才不超过10人、特殊贡献人才不超过10人”变更为“本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60人”。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后,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董监高名单和份额如下: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持股计划人员范围及人数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人员范围及人数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人员范围及人数上限的调整。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以授予价格76.13元/股对合计31,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草案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0,575,900股减少为600,544,9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575,900元减少为600,544,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1年4月29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大楼20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6月12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圣松、黄少鹏

  4.电话:021-33561091

  5.传真:021-33561091

  6.邮箱:ir@gongniu.cn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度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日显路88号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另行发布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议案10-11、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映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13日(9:00至11:30,13:00至16:30)。(四)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大楼20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95                                      公司简称: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二一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阮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月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二、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1)衍生金融资产的增加:主要系期货市场未交割合约部分,在期末的浮动收益;

  (2)预付款项的增加:主要系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的增加:主要系以票据形式的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的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系预付的资产设备款减少所致;

  (6)短期借款的增加:主要系向银行的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的减少:主要系上年末的余额中包含年终奖,本年已发放;

  (8)其他应付款的增加:主要系期末返利余额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系预收货款中的待转销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的减少: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主要系期货浮动收益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主要系期货市场未交割合约部分,在期末的浮动收益及符合套期保值规范的移仓损益确认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系本年各产品线销售较好所致;

  (2)营业成本的增长:主要随本年收入同步增长;

  (3)税金及附加的增长:主要系本年销售情况较好所致;

  (4)财务费用的减少:主要系本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的减少:主要系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的增长:主要系本年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的增长:主要系本年计提存货跌价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的减少:主要系本年转回部分计提的坏账;

  (9)资产处置收益的减少:主要系本年处置闲置固定资产所致;

  (10)营业外收入的减少:主要系本年违约赔偿款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的减少:主要系本年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销售情况较好;

  (2)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本年收入情况较好,支付的税费增加;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支付的运费等各项费用款较多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理财收益较多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本年处置了部分闲置资产所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年到期收回的理财较少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年资产投入金额较少所致;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年到期的理财较少,因而新购买的理财也较少;

  (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20年收到IPO募集资金;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有新增的短期借款;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因借款支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20年支付了IPO上市期间的费用;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主要系本年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失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2月6日,公司对因离职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合计注销37,9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文斌等2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0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8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5月9日出具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6月3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76.13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7,9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7,900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注销。

  (六)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76.13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1,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1,000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文斌等21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0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44,900股。

  (三)回购价格及总额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公司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6.13元/股。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草案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1,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1,000股;公司总股本由600,575,900股变更为600,544,9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575,900元变更为600,544,900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1,000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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