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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十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长戴和根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刘家强先生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3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33,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100,059,0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06%,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594,521,624.31元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东华科技转让东华保理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定点扶贫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购买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向股东大会汇报。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会议讨论研究,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14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前述规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过渡期,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采用追溯调整法,即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二是采用简化处理法,即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财务信息。

  结合以上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过渡期采用简化处理法,编制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因实施新租赁准则而形成的2021年初累计影响数情况如下:使用权资产科目调增5,197.93万元,预付账款科目调减247.48万元,租赁负债科目调增4,074.50万元,长期应付款科目调减1.0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调增877.04万元。

  公司实施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及之前年度的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外大街支行(以下合称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12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23,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95,1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62,643,288.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12月3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1-004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鉴于中信建投未完成的对公司持续督导义务已由中金公司承接,公司及中金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 《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金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学孔、周梦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三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三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2、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化学工程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3-1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4,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上述公告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 (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9日)。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及下午1:00到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中国化学工程大厦706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工程大厦706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52

  联 系 人:朱祝华

  传真:010-59765659

  邮政编码:100007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117                                                  公司简称:中国化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3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1,100,059,000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06%,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中国化学是一家集研发、投资、勘察、设计、采购、建造和运营一体化的知识密集型工程建设企业,是目前行业内资质最齐全、功能最完备、业务链最完整、知识技术相对密集的工程公司,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化学工程、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实业和现代服务业业务,工程业绩遍布全国所有省份和全球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全球最先进的交付技术和工具,为业主提供安全、专业、智能、先进的工程服务,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化生产装置和设施。

  2. 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建筑工程业务

  中国化学为业主提供项目咨询、规划、勘察、基础处理、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直至开车、运营维护以及投融资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建筑工程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涵盖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力、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其中在煤化工领域,中国化学掌握最核心和先进的技术,占据国内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在化工、石油化工领域,中国化学拥有行业内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装置,在国内外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公司致力于研发、投资、设计、采购、建造和运营一体化工程服务,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并具有全球视野的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完成多项国家“863 计划”项目,在国内外荣获诸多奖项。

  经营模式:公司工程承包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EPC、EP、PC)、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服务。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承包是指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承接部分单项工程或某专业工程的施工任务。专业承包指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的任务。我公司较多采用的是工程总承包(EPC)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类工程服务经营模式是受业主委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业主要求完成受托任务。公司创新经营模式,坚持“风险可控,收益可期”的原则不断探索提供“投资+EPC+融资+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

  (2)实业及其他

  中国化学确立了“聚焦实业主业,走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坚持“创新驱动、 实业兴企”,探索“技术+产业”的一体化开发模式,技术研发为“核”,驱动工程、实业发展,聚焦于高性能纤维、特种合成橡胶、工程塑料等高精尖材料研发,主攻“卡脖子”技术,拓展新材料行业高附加值产品领域。

  经营模式:公司推进的实业模式主要为采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或通过联合研发、并购重组以及购买等方式获得的高精尖科研技术进行投资建设生产装置、产品生产并销售。鼓励二级企业作为实业投资主体,具体负责技术开发与引进、勘察、设计、建造和运营,同时也采用BT、BOT和BOOT等模式承揽实业项目。

  (3)现代服务业

  中国化学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以金融业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以产融结合为重点,以“发展壮大产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努力开拓金融市场”为主线,以服务于产业链、支撑主业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具有中国化学特色的金融业务,充分利用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产业金融机构,发挥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作用,依托各所属企业资源,增强公司发展金融、咨询等服务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和低成本的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创新和拓展融资渠道,多品种、长短期结合,确保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国内外项目的融资需求,充分发挥产融结合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经营模式:以投资驱动市场开发,通过股权投资、产城融合、片区开发等投融资模式运作大项目。以少量内部资金引入外部资本,推动重点项目融资。通过少量投资带动规划、设计、建造、运营一体化,推动产融结合的绿色安全标准化园区建设。

  3. 行业情况分析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济陷入二战以来的首次负增长,新冠肺炎疫情对各经济体造成的冲击并不均匀,发达经济体整体经济萎缩5.8%,其中美国下降4.3%,欧元区降幅为8.3%;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为-3.3%,经济萎缩同时也带来了物价下跌、失业增加、贸易与跨境投资的减少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各大经济体均采取了不同形式的临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纾解疫情对经济的冲击,2020年三季度,许多国家经济开始止跌回升,但随着四季度新一波疫情的蔓延,全球经济复苏的步伐放缓。得益于中国对疫情的迅速反应及良好控制,二季度中国经济开始强劲复苏并实现恢复性增长,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0年,中国全年GDP实现2.3%的增长,经济总量达到101.6万亿,迈上百万亿元新台阶,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局奠定了基础。全国建筑业总产值26.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比上年增长0.9%。

  (1)化学工程

  2020年新冠疫情叠加低油价,石化行业受到的冲击和挑战前所未有,全年营业收入、利润和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有所下降。在防疫战中部分化工品作为生活刚需,加之酒精、表面活性剂、部分聚烯烃等抗疫化工品需求逆势增长,化工产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相对可控,起到了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1)石油化工方面,2019-2025年是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大年,前期规划的多个项目稳步推进。一是民营企业集中建设大型炼化一体化装置,大连恒力、浙石化舟山等炼化一体化项目均实现高质高效规模化生产,利华益等地方性炼油企业积极探索转型升级之路。二是跨国公司纷纷布局中国石化行业,巴斯夫、埃克森美孚分别独资100亿美元建设的新材料基地陆续开工,未来石化产业规模集中度、整体技术水平、石化产业布局结构和产业链结构及其全球竞争力都会有大幅度的提升。(2)煤化工方面,2020年,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给煤化工行业带来强力冲击,但我国煤化工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作为储备技术,逐步向精细化、高端化和深加工方向延伸,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2020年,公司签约实施多项大型煤制乙二醇、煤焦化项目,持续巩固了公司在煤化工建设领域的主导地位。(3)化工新材料方面,公司汇聚创新能力,筑牢实业根基,加快关键产品补短板、提升优化现有材料性能和推动新材料市场应用,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己内酰胺、己二腈、硅基气凝胶等科技创新成果已经或正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将成为公司发展新的增长点。整个化工行业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面的投资也逐渐增加,全面提升行业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加快形成新的绿色发展方式,已成为化工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未来化工行业将继续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对传统产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优化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装置,打造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同时大力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加快制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以及绿色园区的评价标准,全面建立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标准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三废”排放,形成循环高效低碳的绿色生产方式。

  (2)基础设施

  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持续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和“六稳”举措,政策对于推动基建稳增长的态度始终处于较为积极的状态。2020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层面对逆周期调节的力度有所增强,基建政策取向明确且持续性较好,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使中央和地方在基建稳增长角度形成合力。3月27日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适当提高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等表述,体现了决策层加大基建投资的意愿和相应宏观举措。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主要涵盖了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内容。短期来看,新基建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可拉动大量需求,对冲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稳投资、稳增长、稳就业。长期来看,新基建蕴含的巨大投资规模和产业协同效应,将推动新动能供给,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增长潜力,也为实现关键技术和关键产品的自主创新这一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公司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带动下,不断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及产业链水平,将为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开拓迎来新的增长点。

  (3)环境治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 “三大攻坚战”之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继长江大保护战略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也正式拉开序幕,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我国提出的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以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愿景也将使环保市场热度保持延续,有预测2021年环保产业规模有望超过2万亿元,2025年环保产业营业收入有望突破3万亿元。2020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将建设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还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环保板块前景广阔,能够为行业内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公司以共抓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为契机,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不断发力,先后中标了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丁解水库片区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承担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现场遗留废物及污染场地清理修复任务等环保类项目,彰显了中国化学在环境治理领域的专业特色。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4.57亿元,同比增长5.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9亿元,同比增长19.54%,全面完成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目标。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变更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上述准则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化学工程大厦十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谨慎性原则,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2020年度的应收款项、债权投资等相关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8亿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8.44亿元,共计9.24亿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情况

  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公司)应收山东玉皇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债权,因业主经营不善,由当地政府主导其合并和解事宜,并于2020年末召开债权人大会,对债权在10万以上的按照债权金额10%的比例,在和解协议草案生效后两年内以现金清偿完毕,公司认为相关款项难以全部收回,以预期损失率90%为基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0年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92.57万元,其中十四公司1,131.46万元、六公司1,061.11万元。

  2.六公司应收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银公司)债权2,552.93万元,因业主未按照进度支付款项,已于2017年起诉该公司并最终接受泰安中级人民法院调停,2020年下半年,业主以受到疫情影响,不再按照其承诺进行还款,公司于当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且业主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负债金额高达10亿元,短期内经营状况难以好转。公司认为相关款项难以全部收回,以预期损失率80%为基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当年对应收润银公司债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8.58万元。

  3.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公司)应收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公司)债权2,590万元,因该公司在2019年12月股东发生变更,项目能否重启待定,公司于2020年向康得公司对其欠款进行催收但无任何回复,公司认为相关款项难以全部收回,按预期损失率90%为基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应收康得公司债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813万元。

  4.赛鼎公司应收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信公司)债权3,275.52万元,于2020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中安信公司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并于2020年9月28日参加首次债权人网络会议,中安信公司在债权人会议上对公司申报的部分债权提出了暂缓确认。考虑到中安信公司目前正在破产重整,应收款项回收存在不确定因素,赛鼎公司按预期损失率90%为基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应收中安信公司债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00.38万元。

  5.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以下简称化三院)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因项目业主原实际控制人春和集团已处于严重债务违约状态,并通过召开MAG公司股东大会确定将其在MAG公司的全部权益出让,且新的实际控制人从自身商业利益考虑,要求该项目总承包合同需重新洽谈签订,化三院已完成的建安工程和采购设备预计将会造成合同损失且难以获得补偿。经综合分析项目已支付的采购合同预付款项基本不存在收回可能,应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将在以前年度已计提的资产组合(存货、合同资产及预付款项)减值准备基础上继续计提减值准备6,499.10万元,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742.89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7,539.2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837.90万元,预付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7,365.78万元)。

  6.化三院内蒙古康乃尔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因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融资不力,化三院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2018年4月1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决书【(2017)内民初42号】,判决业主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5.05亿元及相应利息。业主不服判决,随后进行了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对康乃尔公司上诉案进行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732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3月,为加快资产处置进度,促使项目尽快复工建设,化三院向通辽中院申请对案涉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现有资产进行整体查封、评估、拍卖、变卖,并申请由通辽中院指定具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和拍辅机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截止到2021年1月3日,通辽中院组织的三次拍卖均已流拍。基于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未来将发生的项目已安装设备的除锈、维修、清理等费用,化三院对该项目的“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71.75万元,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51.66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2020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利润总额减少9.24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3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33,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100,059,0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06%。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8,838,010.40元。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3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33,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100,059,00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06%,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594,521,624.31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鉴于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分配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出售股权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控资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建投”)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华保理”)100%股权,交易总价格为11,507.93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关联方中国化学工程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8.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科技转让东华保理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东华科技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方建投转让东华保理100%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华保理将成为南方建投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依据不低于东华保理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为原则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关联方中国化学工程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8.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主体介绍

  (一)东华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吴光美

  注册资本:53,524.144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监理及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化工、市政及环境治理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以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期刊、资料出版发行、期刊广告(凭许可证经营)。

  2、股东情况和关联关系

  东华科技于2001年7月18日成立,是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3、最近一年和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华科技总资产81.35亿元,净资产为23.71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2.10亿元,实现净利润1.98亿元。

  (二)南方建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59房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注册资本:154,2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等。

  2、股东情况和关联关系

  南方建投于2018年2月成立,是中国化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方建投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最近一年和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方建投总资产为383,112.21万元,所有者权益189,922.6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7,128.76万元,净利润为23,166.9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出售资产。

  (二)关联交易标的

  1、东华保理100%股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1号研发楼213室

  法定代表人:张绘锦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咨询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等。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华保理截至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11,412.36万元,负债总额为212.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200.3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25.54万元,实现净利润295.60万元。

  (4)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539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东华保理的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此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评估后东华保理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1,507.93万元,评估增值307.63万元,增值率为2.75%。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东华科技将东华保理100%的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南方建投。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11,507.93万元。交易完成后,东华保理将成为南方建投的全资子公司。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当期利益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全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本公司转让东华保理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南方建投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形。

  六、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科技转让东华保理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戴和根、刘家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东华科技出售资产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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