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42版)
6)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目前已建立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及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但安全生产管理中仍旧会有一些容易疏忽的环节,同时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还需要不断提升,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给公司品牌和社会声誉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交叉检查,强化整改,互相监督,定期评比,切实做好抓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伍波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建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909,840.5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04,542,935.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641,907.5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81,320,103.01元;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47,158,889.0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044,695,001.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641,907.5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2,211,983.20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情况下,公司从经营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 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1,743,86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是考虑到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所做出的决定。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方案,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化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审机构及保荐机构亦就该事项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变更会计政策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披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指定信披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0年半年报报告及2020年三季报信息披露更正,主要系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所致,结合公司实际,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对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所涉及信息进行更正,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半年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以及更新后的公司《2020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更新后)》、《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更新后)》。本次更正事项,未对公司2020 年度的其他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披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7)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8)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9)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0)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11)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 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提案系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 2021年5月19日 9:00- 17: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4、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70
联 系 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7090086
传真:010-57090060
电子邮箱:572193914@qq.com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因公司未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存在相关人员未履行用章审批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2亿元担保和控股股东通过贸易循环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致使2020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2个重要缺陷。公司需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密切关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资金往来及交易,督促各关联主体持续合规运作,并形成长效机制避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发生。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更正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错误进行更正。监事会认为:上述信息披露错误虽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但给投资者阅读定期报告带来了不便,公司应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国城矿业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采用优先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8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15.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4,084.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于2020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3.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711.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2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他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验资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且后续不拟置换,导致募集资金增加。
注2:该差异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020年9月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1,127,372.2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9月1日,公司根据实际账面资金结存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伍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二)利润项目变动分析
(三)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分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5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882,075.4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117,924.52元,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8-2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2020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建成投产。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7,157.1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2.44%。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伍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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