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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公司简介

  一、 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安心保险

  [英文全称]:Anxin Property&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

  二、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5亿元

  三、 注册地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109号1幢

  四、 成立时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 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一)经营范围:

  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工程保险(仅限家庭装修工程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仅限临时分保分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经营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经营范围内保险业务,不设分支机构。

  六、 法定代表人

  韩刚

  七、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95303

  第二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资产负债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利润表

  (一)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现金流量表

  (一)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 财务报表附注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六、 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审计师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安心保险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签署人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樊文景、陆江杰。

  第三节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公司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保监发〔2005〕10号)等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的相关规定,对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了评估,各准备金项目均符合最新的监管及会计准则。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详细说明

  (一)提取方法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公司获取的承保风险中未到期部分。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减去首日费用后计提准备金。其中,首日费用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附加税、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销售相关薪资、业务奖励、为获取保费收入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初始确认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准备金,并同时考虑赔款支出、保单维持成本、理赔费用等未来净现金流出折现值和对应的风险边际计算提取的准备金。

  (二)充足性测试

  1、假设

  预期赔付率:由于公司经营期限较短,假设选取着重于各险种费率结构,遵循稳健原则,主要参考行业、同业其他公司以及咨询公司的经验数据,同时考虑了公司以往实际业务的数据。

  2、测试过程

  充足性测试过程是在预期赔付的基础上,考虑预期理赔费用、保单维持成本和退保情况,将支出总额与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比较,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能承担相应预期赔款费用,对不足部分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PDR)。整个测试以险类为单位,对直接、分入、分出业务分别计算保费不足准备金。商车险保费不足准备金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2号)的要求单独进行计算。

  (三)风险边际

  根据《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等文件要求考虑风险边际。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率法评估)时选取的风险边际是行业最新测算的风险边际率平均值,其中农险和保证保险以外的非车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6%,车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3%。对于保证保险,考虑到业务的波动性较大,我们将未到期风险边际设为15%。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详细说明

  (一)提取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风险边际。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采用逐案估计法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公司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会结合投保人提供的材料及实际情况对所发生赔案的赔付金额逐案进行估损并进行手动立案,若3日内(除财产险10日)未完成人工立案操作的,系统会自动强制立案并进行估损赋值,赋值金额参考历史同类案件的案均金额及行业经验数据计算得到。立案完成后,未决估损金额会根据各任务立案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险种、是否代位、免赔等因子来提取。系统会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在理赔各节点自动刷新估损金额,以及时反映案件的最新进展。待案件核赔后将自动结案,不再计提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

  基于公司目前数据情况,交强险、商车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的IBNR采用流量三角形的结果,暂其余险类采用预期赔付率法和已报告赔款比例法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计量。谨慎起见,取其最大值为最终的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率及IBNR比率参照行业赔付率的基础上谨慎设定,并根据公司实际经验进行调整。

  IBNR=Max[预期赔付率法计算得到的法定已发生未报案准备金,已报告赔款×已报告赔款比率]+折现和风险边际

  3、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公司采用比率分摊法,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我司假设50%的理赔费用发生在报案时,50%的理赔费用发生在结案时,根据假设计算出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具体公式为:

  已发生已报告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间接理赔费用率*50%

  已发生未报告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间接理赔费用率

  (二)大赔案假设

  大赔案是指已决或未决估损金额异常大额的赔案。因公司以车险、短期健康险及互联网场景业务为主,保险金额较平均,个别案件的发生对整体损失进展的影响有限,所以我们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没有考虑大赔案对于预期赔付的影响。在业务更为多元发展之后我们会考虑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险种制定大赔案的假设,并在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评估中剔除大赔案对整体赔付假设的影响,然后根据大赔案的估损充足性,将剔除的大赔案的未决估损不足部分加回,最终得到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评估结果。

  (三)风险边际

  根据《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等文件要求考虑风险边际。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率法评估)时选取的风险边际是行业最新测算的风险边际率平均值,其中车险、保证保险以外的非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5.5%,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2.5%。对于保证保险,考虑到业务的波动性较大,我们将未决风险边际设为10%。

  三、准备金评估结果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会计准则下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人民币18,019.17万元,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为人民币63,392.95万元。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各项准备金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进位偏差。

  第四节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2020年,公司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保监发〔2015〕22号)的相关要求,对各类风险进行了评估。

  (一) 保险风险

  截至2020年末,年度保费收入(不含增值税)达成为17.58亿元,年度保费计划(全年30亿)达成率为58.6%。本年度公司仍以健康险为重点发展目标,其他险种为辅。保费多集中在单一渠道单一产品,易受个别因素的影响。健康险目前暴露的主要问题为C端客户续期率较低。中介业务受公司重点合作渠道的合作关系影响,保费波动明显。车险综改后我司车险业务结构单一、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薄弱,导致车险价格不具备市场优势。理赔方面:理赔过程中发现的保险风险有以下几点:健康险大量存在未如实告知情节;意外险收入和保额极度不匹配的情况存在;车险有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改装情况;家财险有部分产品出险率较高的情况。巨灾方面:截至4季度末,我司巨灾风险主要为台风洪水,累计总保额8.11亿,均为车损险;地震风险累计总保额0.86亿。准备金方面:自2020年收到针对2018年末准备金回溯不足的《监管函》(财产险部函〔2020〕208号)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逐步完成整改,并聘请了第三方精算评估机构对公司准备金情况进行评估,改善之前准备金不足的局面。

  (二) 市场风险

  2020年,公司资产配置以自营投资为主,投资资产主要为流动性及固定收益类资产。委托专户已于三季度终止,并在四季度完成相关账户的销户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4.67亿元,持仓资产为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及货币类保险资管产品、逆回购,未持仓受市场风险影响明显的投资资产。公司将紧密监测市场风险敞口,综合运用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结构,做到防范风险、稳健投资。

  (三) 信用风险

  公司通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级别评估、对投资资产进行必要的范围限制、信用评估、额度限制等方式来防范和降低公司投资资产的信用风险。截止2020年四季度末,公司未持仓重点关注(房地产行业)信用债、其他重点关注行业信用债,未持仓重点关注地区(青海、宁夏、贵州、海南、黑龙江)信用债,整体风险可控。2020年再保交易对手集中度为100%,再保交易对手较为集中。2020年再保交易对手违约平均风险因子为0.90%。截至2019年底,逾期应收保费余额(不含信保)占总资产比例为0.16%,应收率为0.22%;全部应收保费余额(不含信保、不含未到期的分期保费)占总资产比例为4.82%,应收率为6.47%。

  (四) 操作风险

  本年度内,公司在能够稳健控制操作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各类业务。人员管理方面,2020年全年共调整80人,已调整人员中,全部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流程风险方面,本年度有三起因流程风险导致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报告。信息系统风险方面,本年度系统中收到一起因信息系统发生的损失事件,2020年9月11日晚,电商平台在上线执行百万2020产品转百万意外产品定时更新后,因营销系统程序内部方法引用冲突,导致系统反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发现问题后,已经第一时间协调开发人员紧急修复并与相关干系人逐一沟通确认,通过积极有效地处理,并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合规风险方面,2020年1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对公司进行了通报,通报我公司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等问题。公司收到该通报后立即对相关产品进行整改,一方面对在售产品渠道页面进行回溯,目前在售产品中未发现首月0元的宣传用语及缴费方式,另一方面对有分期缴费的意外险产品停止分期缴费方式,只保留趸缴方式。

  (五) 战略风险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原保险保费收入175,754.25万元,达成全年规划任务的70.30%。主要原因为4季度,公司保费收入为负,影响了全年任务的达成。经营效果方面,受保费收入降低以及公司2020年10月增提信保业务未决赔款准备金2.8亿元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综合成本率为244.14%,不及预期。4季度末公司实际资本为-38,170.79万元,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83%,公司当前实际资本和净资产已均为负值,亟需通过增资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

  (六) 声誉风险

  2020年公司对新闻舆情、客户投诉、监管部门对于公司的相关披露及监管措施等可能引发声誉风险事项进行全面评估和预警,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影响的声誉风险损失事件,但共计发现19条负面舆情,话题围绕总经理空缺、持续亏损、偿付能力不足、收到监管部门监管函等展开报道,总体可控。

  (七) 流动性风险

  2020年年末,基本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65.94%、压力情景1下流动性覆盖率73.83%、压力情景2下流动性覆盖率65.94%;3个月内综合流动比率81.08%、1年内综合流动比率79.76%、1年以上综合流动比率137.06%。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6,137.79万元。公司投资流动性资产与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为4.98%,低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中规定的7%,需重点关注。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2020年,公司参照《公司法》、银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延续了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高级管理层统筹、风险管理部协调及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如下: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具体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测和报告;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组织、协调、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稽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管理进行独立监督、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提出意见。在该风险管理体系下,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有序落实。

  (二)风险管理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偿二代”监管要求,推进风险管理有序进行,加强对风险的管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架构调整、制度体系优化、完善偏好体系、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建设全面预算和压力测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评价测试、风险绩效考核体系等,2020年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公司将继续努力打造与业务快速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理能力。

  第五节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险种分别是健康险、机动车辆保险(含交强险)、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准备金余额为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之和。

  第六节  偿付能力信息

  一、 主要偿付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二、 偿付能力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2020年末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3.79%,对实际资本类、最低资本类及偿付能力指标的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一)实际资本类

  2020年末公司实际资本为-46,379.81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61,420.94万元。公司2020年因新单业务减少、分期健康险业务退保增加及对信保准备金谨慎评估进行增提等因素,导致年内亏损大幅增加,净资产大幅下降。此外,2020年末非认可资产较2019年末有所增加。以上共同导致实际资本大幅下降。

  (二)最低资本类

  2020年末公司最低资本为21,694.54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9,510.48万元。其中,保险风险部分,主要由于2020年末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高于2019年末,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增加9,474.08万元;市场风险部分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仅增加99.86万元;信用风险部分,年内再保分出规模下降导致分出业务再保险资产减少,同时其他应收及预付款项减少,共同导致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减少753.53万元。以上综合导致2020年末最低资本大幅增长。

  (三)偿付能力关键指标

  2020年末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13.79%,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积极与公司董事及股东进行沟通,权利推进增资事宜,力争早日在增资工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改善偿付能力不足的现状。

  第七节 关联交易信息

  一、 公司股东、股权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股东共有七家,分别为中诚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洪海明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银珠化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通宇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翰海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众邦盛通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我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的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承担最终责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关联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评估及日常管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指定法律合规部作为关联交易管理牵头部门,形成了以法律合规部为主导,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配合、各交易承办部门主动识别报送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机制。

  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及日常管理需要,制定了《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版)》及《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为关联交易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及操作指引。

  三、 关联方管理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我公司每半年对关联方档案进行一次申报、梳理、更新,并将更新后的关联方档案上报银保监会。如公司获知关联方任职、股权变动信息或在日常业务中发现自然人、法人符合关联方识别认定条件而未被确认为我公司关联方的,均会启动关联方信息更新的程序。

  截至2020年末,我公司关联方涉及292家关联法人、198名关联自然人。

  四、 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我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保险业务类、提供服务类及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2020年,我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073.49万元,其中投资入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01.30万元,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949.78万元,提供货物和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822.41万元。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我公司未与单独关联方发生单笔或年度累计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交易。

  2020年,我公司与关联方安心致远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统一交易协议,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审批、报告及披露义务。

  第八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根据《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2019年本公司在董事会下合并设立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2020年公司明确制定了《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确保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目标。

  二、 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内容,2020年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派出机构转办的保险消费投诉1198件,同比下降31%。其中合同纠纷投诉1168件,同比下降近32%;理赔类问题投诉发生790件,同比下降48%,投诉最多的区域在江苏、北京、山东,所有投诉均在规定时效内进行回复并办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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