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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前提下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缺陷认定,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履行监督职能,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9、《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1、《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核查后认为:天健会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2、《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3、《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鉴证报告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0年内控控制鉴证报告所涉及的事项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消除、化解措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化解、消除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报告所涉及事项的措施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5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郴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吉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60,478,192元变更为2,210,479,088元。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0,478,172元”变更为“人民币2,210,479,088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曹永贵”变更为“潘郴华”;营业期限由“200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07日”变更为“长期”。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2、2021-010、2021-022。

  2、董监高换届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扶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潘郴华先生、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曹露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健柏先生、卫建国先生、刘兴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雷蕾女士、宋兴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2、2021-003、2021-010。

  公司2021年于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潘郴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克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潘郴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汤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圣南先生、王德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罗吉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袁志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袁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2021年于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雷蕾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2。

  3、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

  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4,06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5。

  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达到1%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之控股子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郴州资产”)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分别为24,212,512股、5,809,375股,占公司总股本分别为1.10%、0.26%。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资产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包括控股子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财信郴州资产占公司总股本的5.24%。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31。

  5、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通过公司自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了解到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2021年3月31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53,940,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6%。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为共计146,837,30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95.3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4%;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205,253,4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6%;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5,838,884,158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6、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及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公司由于相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报告期内公司获悉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郴州东城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苏仙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南大支行、交通银行郴州分行、华夏银行郴州分行的 5 个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全部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共 55 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 19,251,507.38 元。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目前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少数银行账户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持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大部分账户将解除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76、2019-080、2019-089、2019-092、2019-109、2019-144、2020-005、2020-030、2020-035、2020-091、2020-116、2020-118、2020-144、2020-155。

  7、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4。

  8、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号)。通知书内容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同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1号),通知书内容为:因曹永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曹永贵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06、2020-119、2020-141、2020-151、2020-163、2020-173、2020-194、2021-014、2021-026、2021-034。

  9、公司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的通知,获悉曹永贵先生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存在被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和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强制处置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风险。曹永贵先生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944、《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896,裁定准许第一创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曹永贵先生名下质押的公司股票共计44,989,381股及股票孳息。由于曹永贵先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持有的公司15,156,807股首发后限售股及其孳息,以及11,523,574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孳息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名下质押给申请人第一创业证券的公司6,323,988股股票及其孳息,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长城国瑞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名下质押给申请人长城国瑞证券的公司18,309,000股股票及其孳息,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2021年1月3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51,313,369股股票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第一创业证券竞得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33,004,369股股票,陈学赓先生竞得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18,309,000股股票,上述公司股份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8、2020-181、2021-001、2021-009、2021-016。

  申请执行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永贵、许丽、深圳鑫贵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金和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博白县松旺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8)京中信执字 01581 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2月23日,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由于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325,561,928.12元及利息,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剩余质押股票共21,683,000股以清偿债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8日10时至2021年3月1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拍卖,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一融颐6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最高应价竞得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21,683,000股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24、2021-032。

  10、公司资产拍卖

  (1)存货拍卖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公司于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9日对包括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电铅类、含银物料类及红冰铜类等,清算评估价值为128,170.80万元的质押存货进行了四次公开拍卖,存货拍卖全部完成,成交总额为277,601,431.97元,买受人为郴州产投供应链有限公司及郴州市狮子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27、2021-029、2021-030、2021-033、2021-036、2021-038。

  (2)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标的1为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25,000,000元,评估价值14,429,645.15元,经三位竞拍人现场竞价后,郴州晟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资管”)以25,000,000元成交;标的2为对外债权,账面价值为175,000,000元,评估价值17,851,846.35元,经三位竞拍人现场竞价后,晟达资管以175,000,000元成交。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37、2021-039。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郴华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贵银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日期和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白银、铅等商品期货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结合公司未来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等情况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期货套保品种仅限于公司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中所涉及的银、铅等在国内、外正规交易平台上市的交易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期货套保的保证金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交易所临时调整保证金比例时除外)。期货套保的总量为白银不超过500吨/年、铅不超过6万吨/年,具体套保数量视公司生产经营进度而定。

  四、期货套保会计核算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阳级泥、精铅、粗铅和粗银等,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进口到产品销售期间,铅、银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我们认为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结合原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出具体套保交易计划。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保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可以较好的防范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分析

  1、原料采购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公司目前铅、银冶炼产能大于自身原料生产的供应,需要对外采购铅精矿、银精矿、粗铅等原料以满足冶炼生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从境内采购,供货商点价。在原材料到货未点价时,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将出现成本倒挂情况;在原材料到货点价后到产品销售之间存在时间差,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将造成亏损。属于上、下游均存在风险敞口的风险类型。

  2、 产品销售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在现货销售中,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往往会出现销售不畅的情况,造成产品库存积压,积压库存不但给公司带来现金流问题,同时给公司带来额外的财务成本。如果积压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可能给公司带来亏损风险。此类风险属于现货流动性风险。

  (二)其他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亏损。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资金量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期货交易主要是采取网络电子交易委托,如果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不畅通,可能出现网络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头寸必须有相对应的现货敞口保值需求,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订)》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八、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9年8月3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 2019年6月30日控股股东曹永贵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4 亿元,且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股票简称改为“ST金贵”。

  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金贵”。

  2020年11月5日,由于公司的重整被法院受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3.2.1条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执行*ST 的特别处理;鉴于公司股票已于 2020年4月30日实施*ST 特别处理,因此无须再做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2万元。原控股股东曹永贵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已解决;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前期存在的银行账户被冻结问题,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经营账户已解除冻结。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 〕1294号),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及规定的情形, 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原“*ST金贵”变更为“金贵银业”,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16”,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5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湘证调查字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于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管理人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及第14.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 10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依据重整计划,公司对现有资产中已丧失盈利能力的部分,包括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对外债权、持续亏损和不再经营的对外投资、非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存货等资产,按照《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以公开拍卖、公开变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剥离,避免其进一步侵蚀上市公司利润,以改善金贵银业资产结构,提高金贵银业资产的经济效益。2021年4月9日,公司依法将部分预付供应商款项进行公开拍卖,公司结合应收债权的公开拍卖结果及个别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应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其他单位的应收往来款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提坏账准备336,896.57万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部分供应商银行账户冻结,经营陷于停顿状态,已无法正常履约,经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以多种催收方式进行追偿未果,预计上述供应商继续供货及预付款项回收存在较大的难度,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应收债权的公开拍卖结果及个别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应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其他单位的应收往来款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36,896.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全年累计计提金额,共计336,896.57万元,预计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336,896.57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336,896.57万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的资产和盈利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4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贵银业”)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郴华、何克非、汤建、荣起、石启富、曹露莎回避表决,其余3位董事全部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建设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肖国荣,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产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合法资金对文化旅游项目进行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市场营销,商务服务,广告设计、策划、发布,广告位租赁,旅游资源开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德姆酒店”)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广告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许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建筑装饰装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保安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应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档案凭证配送;仓储管理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酒店”)成立于2013年0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曹雪武,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卷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住宿、餐饮、洗浴、健身、足疗、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票务代理,贸易经济代理。住所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大厦1-5层、20-26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文旅产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金皇酒店是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地产”)的全资子公司,金江地产是公司超5%的股东曹永贵先生的控股公司,曹永贵先生认缴出资1,84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公司现任董事曹露莎女士为曹永贵先生之女。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发建设公司、文旅产业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金江地产经营发展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金皇酒店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租用金皇大厦大堂左侧,共约83m?,每月租金15,000元。

  (2)公司与控股股东相关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征信尚未修复,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特殊背景下,而公司复工复产必须的厂房维修、生活生产设施改造等项目,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复工复产,安排相关子公司垫资实施,暂未办理结算,待公司产生经营现金流之后,结合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按公允的市场价格或定额结算。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的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等情况的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与新的控股股东相关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征信尚未修复,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特殊背景下,而公司复工复产必须的厂房维修、生活生产设施改造等项目,是新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均有利。交易双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协商方式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此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和现场均予以认真审核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同意公司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及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分别开展相关业务,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000万元,与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40万元,与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50万元,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40万元,与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与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2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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