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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1、孙卫平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孙卫平女士与邓思晨为母女关系;

  3、孙卫平女士与邓思瑜为母子关系;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35,442,254.49元,同比降低86.18%;下降原因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及疫情影响所致。如果模拟按照贸易模式核算收入,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890,248,491.47元,同比下降19.11%(这个下降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实现营业利润123,157,255.59元,同比增长25.17%;实现利润总额123,023,707.60元,同比增长25.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22,450.89元,同比增长22.45%。新收入准则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影响较大,对营业毛利、营业利润以及净利润影响很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47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建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建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2、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3、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991.9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3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28.18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81014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2020年经营业绩概述:

  2020 年对于全球经济而言,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得全球经济活动遭受到巨大冲击。2020 年,东方嘉盛积极采取一系列稳增长措施,并坚决推进落实。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全体同仁克服重重困难和考验,通过战略规划优化、业务聚焦、战略投资落地等重大动作,最终实现有质量增长,公司净利润再创新高,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在全球处于历史罕见的严峻形势下,努力向股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698,509,643.16元,同比下降81%,主要是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总额法核算变成了净额法核算,代理业务营业收入从原来按照商品销售确认收入转变为按照代理服务确认收入。实现营业利润244,255,230.05元,同比增长27%。实现利润总额243,952,324.61元,同比增长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867,562.55元,同比增长29%。

  2、 主要业务板块经营回顾:

  东方嘉盛坚持实施“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纵深发展”和“战略投资孵化”双轮驱动战略发展,全面推进各业务板块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协同发展,目前已形成了跨境电商、消费电子、消费食品、医疗健康和其他业务等五大业务板块。

  

  跨境电商:

  东方嘉盛为跨境电商卖家及电商平台提供商品销售和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为电商卖家设计并执行供应链全程服务。

  公司将从跨国企业供应链服务模式复制到跨境电商中,为跨境电商中小客户提供一体化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在一体化供应链管理环节,东方嘉盛主要为拓海外市场的中国卖家提供包括头程运输、海外仓、 货运代理及合同物流。借助于公司的海外网络布局设施,东方嘉盛可以帮助中国卖家将货物从中国运输到指定的海外仓库,在下任何订单之前就完成了耗时的过程,包括长途运输及清关。当国际消费者向中国卖家下单后,直接与当地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合作,完成到终端客户的配送。此外,公司也为中国商家提供直邮模式服务。当海外消费者下单后,公司将负责中国境内的直邮流程,包括进行中国和目的地国家清关,然后与目的地国家当地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合作,完成从海关到终端消费者的配送。

  2020年,公司跨境电商业务营业收入20.0亿元,占营业收入74.27%,同比上升39.2%。据海关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1.6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1.1%,东方嘉盛跨境电商业务营业收入2020年同比增长39.2%,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消费电子: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依托保税区全球中心仓,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核心电子元器件仓储、物流、通关等供应链服务。鉴于3C电子产品的高价值及易碎性,该行业客户需要专业的运输及配送能力以确保该等产品可及时安全地送达客户。供应链服务经验、自动化水平、数字化及智能决策方面的能力以及关键物流运营环节(包括仓储、运输、分拣及配送等)是核心关键,在该领域,公司与众多世界知名500强企业保持了10年以上的服务经验,能够极大地帮助客户提高了3C电子供应链物流的速率、准确性及生产力。

  2020年,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营业收入2.4亿元,占营业收入9.06%,同比降低98.0%,主要是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总额法核算变成了净额法核算,消费电子代理业务营业收入从原来按照商品销售确认收入转变为按照代理服务确认收入。

  

  

  

  消费食品:

  食品及生鲜冷链产品的运输及配送,需要冷链物流能力及基础仓储设施(例如实时温湿度控制系统、定制包装能力、自动制 冷设备及温控车辆)以确保于储存及配送过程中温度控制适宜。为了最大程度缩短易坏产品源产地与终端客户间的距离并缩减其转运次数,需要更有效率的供应链管理,该领域的准入门槛较高,属于重资产投入行业。东方嘉盛在上海洋山港自有冷库超过10000平米,能为长三角地区的大型连锁超市、生鲜平台、农贸集市提供高质量的供应链物流服务。特别是去年疫情爆发后,需求大量增加,公司加大了在智慧冷链一体化方面的布局,去年以来新增及储备客户呈现明显加速增长趋势。

  2020年,公司消费食品业务营业收入6247.0万元,占营业收入2.32%,同比上升18.3%。公司消费品食品收入增长稳定。

  

  医疗健康:

  目前,东方嘉盛已拥有二、三类批零兼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健康运营服务资质,可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健康第三方物流贮存、配送服务。在仓储方面,拥有近3000平米的深圳前海医疗健康全球中心仓,帮助各类客户提供从采购、清关、储存、运输、装卸、终端配送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集成,真正实现医药流通的降本增效,有效解决了医疗健康在流通过程中的常见管理漏洞,并建立一个正规可追溯性的医疗健康市场体系。公司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健康耗材供应链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医疗健康耗材智慧供应链管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搭建的综合服务云平台连接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生产厂商、金融机构,创新性地为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包括医疗健康耗材供应链方案设计、仓储物流、渠道分销、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等支持,形成供应链的电子大数据,完成医疗健康耗材的编码统一,实现端到端的可追溯管理,形成物联网技术加云平台的行业级创新模式。

  近年来,公司积极通过外延式的战略投资,拓展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供应链业务。公司战略入股了华大智造和疫苗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罗益生物。今后,随着国家医药改革不断加深,医药资源向基层医疗组织延伸,药品及医疗健康流通渠道向扁平化、纵深化发展,对供应链物流企业的网络广度和深度,以及品质与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东方嘉盛将依托自身仓储物流网络、资源集约化管理先进供应链服务经验,持续健全更深更广的医疗健康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全程可控的一站式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及服务。

  2020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营业收入4661.7万元,占营业收入1.73%,同比上升6.6%。医疗健康业务战略投资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未来有望迎来高速增长。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包含AI报关业务、工业品供应链业务等。长期来看, AI报关机器人将优化报关流程,提高报关效率,降低报关成本,增强公司数字化供应链的竞争力。

  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营业收入3.4亿元,占营业收入12.61%,同比上升98.2%。主要是因为,2019年下半年东方嘉盛收购上海兴亚,仅有5个月营业收入计入报表,2020年全年收入计入报表,因此2020年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上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深化并完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进一步完善国内网络布局,并积极探索全球化布局策略。在“科技创新、智慧服务”的理念下,公司加强与世界500强公司的紧密合作联系,并尝试与新经济领域优秀企业探索数字经济时代供应链管理服务的新场景与新模式。

  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价值创造体现为:通过为每一个客户设计并实施供应链解决方案,将上下游各环节厂商整合成一个网络,并有效管理供应链各环节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客户外包环节与非外包环节的无缝连接,从而帮助客户将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和核心优势,在提高客户效率、提升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供应链成本的前提下分享收益,并使公司深度嵌入到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成为客户价值链上的战略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 2,698,509,643.16 元,同比下降80.91%;实现利润总额  243,952,324.61 元,同比增长2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867,562.55 元,同比增长28.7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52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6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并于2021年4月19日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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