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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立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0,544,528股,其中:38,540,000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目前尚未解冻;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冻结23,174,528股[冻结2,004,528股(解冻日2023年10月15日)、21,170,000股(解冻日2023年12月3日)];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累计冻结746,926股[冻结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13日)、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20日)、421,094股(解冻日2024年1月31日)]。扣除重复统计,上述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1%。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2、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单位:元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立国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经调整后的公司和/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4,945.40万元人民币,其中尚未发生的担保额度为43,000万元,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后续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增加合计不超过27,000 万元人民币(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整为2021年度总计不超过74,945.4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各控股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同时,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调剂使用,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74,945.40万元,累计调剂额度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5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授权有效期内审批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调剂担保额度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因本次调整预计担保额度将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1)已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增加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6,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26日、2021年3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阳新华川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4,945.4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调剂使用,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 5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 169 号 1-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2、 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黎明南路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牟志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经营、压缩天然气(CNG) 加气站;线路、管道安装、 维修;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限分公司经营)、炊事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石油沥青、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批发零售;燃气设备配套设施安装及维修(计量表、调压设施、管道、管材、管件、阀门、计量表箱)、设备检验、零配件销售;天然气工程设计;地暖销售及安装;保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室内天然气管道设计;天然气站、场内部设施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3、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兴顺路1000号3幢1层、2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0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从事天然气分布式供能技术、智能电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97.56%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4、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韶山路北段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占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9 月 30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经营管理(仅限城镇燃气经营,凭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管道天然气经营(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甲烷不带储存经营(票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15日);天然气工程设计;天然气设备及材料安装、维修及销售;地暖销售及安装;保险咨询服务;燃气用具及设备、零配件销售、安装及维修;天然气仪表、设备校验、维修、安装;货物进出口业务,天然气管道安装及维修,室内天然气管道设计,天然气站、场内部设施设计,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5、名称: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阳新县兴国镇官桥村(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左文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灶具、热水器及配件销售与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80%的股权;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6、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紫金山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友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燃气具安装及维修(凭资质证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土建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道防腐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7、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 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13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庚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7年09月03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供应、销售;燃气管道工程安装;燃气器材供应;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8、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务广场C-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2488.89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危化品的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220号”所列范围经营):销售及租赁:燃气设备、自控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机电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关维修及维护的售后服务;研发:燃气设备自控系统:燃气技术的开发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2%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9、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如东县袁庄镇工业集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 月 07日;

  经营范围:城镇天然气的供应;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及方式在有效期内经营)的销售;燃气设备、自控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的销售、租赁、维修及维护;燃气设备自控系统的研发;燃气技术的开发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72%的股权;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持有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10、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仪征市青山镇砖井村中原路1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24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不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及农药)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租赁、维修;天然气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72%   的股权;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持有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11、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仪征市青山镇砖井村中原路1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06日;

  经营范围:第2类第1项可燃气体(甲烷、乙烷、丙烷)(以上经营品种均不得储存)批发;压缩天然气销售(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机械设备销售、租赁、维修;燃气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72%的股权;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持有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系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12、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55号1栋10楼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苏启祥;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照明设备维修;绿化养护;房屋租赁;清洁服务;停车场管理;代收水电费;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13、 四川德通商贸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德通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韶山路与青海路交汇处西南角1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友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31日;

  经营范围:销售燃气管材及设施设备;燃气具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铸铁销售;销售铝材;销售铜材;销售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钢材;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持有德阳德通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德阳德通商贸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德阳德通商贸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四、担保与反担保

  对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可不提供反担保。

  对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在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风险可控的情形下,为提高融资效率,持股比例低于10%(含10%)的少数股东可不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被担保人需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公司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4,945.4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各控股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查了公司目前整体经营状况、财务制度和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认为:

  1、本次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和/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到期后的续展要求,符合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审议和行政效率,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该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在风险可控效率优先的原则下,持股10%及以下的少数股东可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被担保人需提供反担措施。

  4、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调整后的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74,945.40万元,主要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而定,有利于提高其经济效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调整预计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调整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8,945.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公司预计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4,94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重为35.66%、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74.79%。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丁立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相关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922,703.29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0,079,350.55元,截止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902,825.33元。由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了205,505,360.58元商誉减值准备,导致当年亏损较大,且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09,407,382.5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63,212,106.90元),因此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年报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了《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季报全文和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细则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旌能天然气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旌能天然气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招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招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昆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昆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泓然气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丁立国、田立新、秦亮、周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内容

  (1)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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