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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142版)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对本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董事会专项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积极聚焦主业,深耕实体业务,开展日常业务,有序完成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认可《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专项说明》。

  以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专注于互联网电视机主板、智能电子标签和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巩固传统制造业务的同时,加大在信息集成和通讯与信息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从物联网硬件设备提供商转型为物联网运营商,构筑一个以物联网为载体的智慧产业生态,致力于成为以先进通讯技术为核心,聚焦通讯及信息终端、卫星互联网、软件系统应用和平台运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主要产品有非接触式智能卡、智能电子标签、互联网电视主板、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为用户提供卫星终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蔡小如与珠海植远争议双方关于 87,424,806 票的表决权的纠纷仍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中,尚未有生效裁决,公司无法判断珠海植远提前终止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需等待北京仲裁委员会就蔡小如的仲裁请求作出裁决方可最终确定。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全球经济形势延续着过往几年的的错综复杂,贸易纠纷继续变化不定,全球经济贸易增速显著放缓,且突发疫情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一定压力,同时公司流动性在本年度已有改善,但依然面临着一定的危机,在福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下,公司上下一心,克服困难,公司聚焦主业,深耕实体业务,有序完成了各项工作;公司2020年完成了定增预案的披露,定增如果顺利完成,则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并有助于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持续进行精益管理、管理体系和运营流程优化,提高人均产出效率,通过管控降低了公司费用支出,进一步挖深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公司继续秉持产品差异化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快速响应,丰富业务产品线,在品牌、产品以及用户体验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夯实了国内外行业前列地位。

  作为我国首批以实体投资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民企,公司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塞浦路斯等国,已获得通讯牌照及运营实体,并购拥有两条稀缺的Ka高通量卫星轨位,可发射政府、民用、商业类卫星,己成为工信部、科工局等国家部委及国内多个省份军民融合卫星应用领域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天地一体”卫星通信系统,公司将通信能力覆盖“一带一路”及海峡两岸,为沿线国家、地区提供海上通信服务和运营,并融合全球先进技术经验,提供卫星终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全力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上海达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清算注销。

  2.武汉达华众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清算注销。

  3.四川达宏物联射频科技有限公司已吊销。

  4.厦门新东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转让。

  5.厦门乐爱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转让。

  6.上海达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转让。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0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岑赫先生、刘杰先生、郭毅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114,908,524.0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6,434.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114,908,524.0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6,434.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 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1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1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72,00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以1196万元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厦门新东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新东网投资”)99%股权(认缴注册资本990万元)给关联方福州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延投资”)。

  2020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等,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将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小如变更为陈融圣、李馨菲。李馨菲持有诺延投资9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馨菲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0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44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积极聚焦主业,深耕实体业务,开展日常业务,有序完成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本次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7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3、本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114,908,524.0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6,434.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114,908,524.0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6,434.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0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0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446号】。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融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景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下转D1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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