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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定与规范存量大集合资管产品运作有关的职权,具体事项如下: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规范整改的存量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申请,并依法履行合同变更注册等必要程序;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修改及废止大集合产品规范整改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制度;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与规范整改的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与运作管理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钱龙海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度

  绩效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认,现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度计提并当期确定发放的绩效薪酬披露如下:

  

  注:2021年4月27日,屈婳女士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本次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学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军先生声明: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金融投资工具、衍生工具以及处置金融投资工具、衍生工具等业务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由此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均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2021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须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主要未决的一般诉讼、仲裁进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已公告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过的主要未决的一般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如下:

  1)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1年3月11日,法院发布公告,裁定受理弘高慧目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3月17日,法院出具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2)与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中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年1月26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2021年3月4日,法院立案。

  3)两起与曹永贵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1年1月4日,两起曹永贵案件的部分质押股票分别已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完成拍卖。2021年3月15日,法院已对其中一起案件出具裁定结案。

  4)与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本案立案后,北京安策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1年1月5日,法院裁定驳回北京安策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请求。2021年3月2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5)与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1年3月1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6)张青慧与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了张青慧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基金管理人赔偿张青慧本金280万元及利息,王福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2021年1月18日,法院出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或尚未执行完毕的一般诉讼、仲裁事项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披露内容的基础上,暂无新进展。

  (2)报告期内新增一般诉讼、仲裁情况

  1)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公司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一案,因质押标的(原股票简称“天广中茂”)已退市暂无法实现债权,法院与公司沟通后终止执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全部欠款约8,412.98万元。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

  2)与秦朝晖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公司与秦朝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一案(质押标的原股票简称“天广中茂”),法院已于2020年7月出具结案裁定。由于未能足额实现公司债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全部欠款约6,178.92万元。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

  (3)其他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动起诉的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或未执行完毕的其他一般诉讼、仲裁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代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共计4起,涉案金额(本金)共计约为15,079.1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2起,涉案金额(本金)约为5,219.93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不适用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及时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21次,通过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23838868及投资者关系邮箱IR@fcsc.com回答投资者各类咨询70次。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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