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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9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延期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办理500万元贷款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1日

  住所: 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区9号

  法定代表人:金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0,930,188.03元,负债总额 45,378,596.07元,净资产总额为55,551,591.96元,2020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868.88元,净利润-4,929,285.85 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根据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1, 6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0.84%。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0.11%。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孙莉莉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封有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栾福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长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9,058,172.00元,减少幅度72.39%,主要原因是用于生产经营支出。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744,220.38元,减少幅度67.87%,主要原因是支付货款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5,535,991.64  元,增加幅度123.25%,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509,690.42 元,增加幅度120.92%,主要原因是本期研发直接人工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17,784,600.86 元,减少幅度56.90%,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增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7,864,969.92 元,减少幅度74.7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除税费返还外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18,649.06  元,减少幅度79.82%,主要原因是本期场地租赁收入减少。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284,689.52 元,减少加幅度73.05%,主要原因是营业外支出款项减少。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4,245,693.21 元,减少幅度72.06%,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减少,各月份计提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回本期较上期增加682.39 元,增加幅度99.76%,主要原因本期实际收到的政府税费返还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8,289,410.19 元,增加幅度33.66%,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3,809,430.44 元,增加幅60.06%,主要原因为前期计提本期支付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3,598,215.24 元,增加幅度196.75%,主要原因为上期受疫情影响税费减免缓税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39,735,114.45 元,减少幅度1414.78%,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7,541,360.63 元,减少幅度为90.08%,主要是本期较上期支付工程款等长期资产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7,541,360.63 元,增加幅度90.08%,主要原因是本期长期资产的购建支付减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1,100,000.00 元,增加幅度224.47%,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短期借款。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968,413.54元,增加幅度11531.05%,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3,410,746.65  元,减少幅度99.97%,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利息尚未支付。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22,742,333.11 元,增加幅度380.32%,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734,072.1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22,556,058.8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与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时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 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封有顺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万恒先生、独立董事程岩女士、财务总监栾福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合伙人48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名,其中18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中准 2019年度业务收入 2.4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9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

  4.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昆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1994年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16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16年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通化金马、吉药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经理常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18年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通化金马、吉药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晓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1年起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近三年复核过吉林敖东、吉林亚泰、东北证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6.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年末,中准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7.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子公司吉林紫鑫敦化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吉林润泽元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医药药材”)100%股权以评估后协议价格出售给吉林省恒德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2020 年8月31日之后,公司将对其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敦化医药药材在出售日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关联期内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敦化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吉林润泽元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08-06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吉林省敦化市下石工业园区0001001

  主营业务:中成药 中药材 中药饮片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 医疗器械 化妆品 保健食品(包含功能性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品 食品 土特产 人参食品 农副食品的批发、零售 消毒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原公司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该公司出售日后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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