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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应流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207,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61,5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8.59万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38.4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901.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7.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合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支付方式,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和审批流程支付募投项目采购款项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并建立对应台账,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后,财务部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和以自筹资金开具进口信用证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应流股份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应流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章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盼盼,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志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上期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1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为了全面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情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15:00。

  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7日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应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杜超

  2、电话号码:0551-63737776

  3、传真号码:0551-63737880

  4、邮 编:230601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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