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宋雷钧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宋雷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经公司研究决定,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陈昌华先生负责,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 宋雷钧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宋雷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一) 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宋雷钧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8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历任工艺员、科长、副总锻冶师;2005年6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上海重型机械厂有限公司,历任大锻件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雷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0771%的股份。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 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宋雷钧先生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核电产品的研发;参与工信部“水下油气生产系统工程化示范创新专项”。负责公司CNAS实验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目前宋雷钧先生未参加公司在研项目,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荐和实施。

  宋雷钧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 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宋雷钧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其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公司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宋雷钧先生未参加公司在研项目,宋雷钧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14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5.36%。2020年末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7人和6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宋雷钧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宋雷钧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陈昌华先生负责,陈昌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昌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京市地方拔尖人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成员。1983年至2012年3月,就职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作;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技术总监,负责南京迪威尔实验中心CNAS国家级实验室的理化检测、无损检测等工作,为无损检测学科带头人、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

  目前,陈昌华先生已完成与宋雷钧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 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迪威尔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宋雷钧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相关工作交由公司陈昌华先生负责,其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对迪威尔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2、宋雷钧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且其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其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3、目前,迪威尔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宋雷钧先生的离职未对迪威尔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377                                                    公司简称:迪威尔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灵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