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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93版)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下转D195版)

  (上接D193版)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肆虐蔓延,成为全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给全民生活带来了冲击和改变,给企业带来成本上涨、人员短缺、生产组织难度加大等负面影响,同时也推动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医药行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对中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应变能力、服务能力和创造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三大攻坚战”的最后攻关之年,是“决胜之年”,对医药行业来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逐渐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提出“降本增效”的管理思路,化危机为机遇,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贯彻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及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深耕主业并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果,实现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9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0.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将报告期内新设的全资子公司贵州和舒达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利润分配政策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等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股东大会召开、记录等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引下,公司经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战略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用心经营,改进策略,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1)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结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结合2021年度经营计划,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资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除2020年使用269.91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外,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人民币5.19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开展项目建设,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条件、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使公司会计核算符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拟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二是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三是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四是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五是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4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7)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主要职能机构包括证券部 、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贵阳制造中心、技术中心、物资采购中心、处方药事业部、OTC事业部、配方颗粒事业部、商务运营中心、市场监管部、营销发展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信息化中心、财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法务系统、行政中心、工程建设中心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相关联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49)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陈珏蓉女士、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陈珏蓉女士、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等;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eq \o\ac(○,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q \o\ac(○,12)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办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q \o\ac(○,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陈珏蓉女士、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施工建设较预期有所延缓,无法按既定计划在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期至2021年8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募集资金按计划已使用完毕,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1至议案13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10需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1至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俞建春先生已针对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做2020年度工作述职,该事项无需审议。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3:30-14:30);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24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登记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登记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002873@xtyyoa.com

  登记联系人:王光平、王伟、孟颖颖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2、附件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光平、王伟、孟颖颖

  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002873@xtyyoa.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3。

  2、投票简称:新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1年5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1)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贵阳臣功新天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汇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经营需要而产生的,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靳如珍女士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体现了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的合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7)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49)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该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内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作为本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期至2021年8月,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02.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32.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CDA40222号验资报告审验。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57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7.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7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56.6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73.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 证验字〔2020〕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三)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29.3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66.85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为497.9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为135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专户为1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德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创证券承接,中德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创证券已指派黄夙煌先生、王立柱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设了发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3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统一监管,公司同时会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50152360000000206)中,并已办理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18-034)。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21000103012017005801)中,并已办理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0-041)。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并变更募集使用用途,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余额(含理财、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851900000710907)中,并已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0-041)。

  注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了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注2: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主要建设项目内容由“扩建中药提取生产线及中药制剂生产线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变更为“对老厂区现有中药提取生产线及新厂区中药制剂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建设产能供给保障中心”。由于建设内容调整,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来的9,958万元变更为5,501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经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4,457万元投资于新项目“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实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已于2019年10月开立新的募投专户管理“凝胶剂及合剂生产建设项目”,由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5801转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4079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在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公告编号:2018-016)。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20)。

  此次项目变更涉及金额5,838.68万元,占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2.88%。

  2、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下转D1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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