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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1-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开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1.2%,主要是报告期内适时调整上下游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以及正常经营资金收支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0.77%,主要是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应收票据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5.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活动,适时调整上下游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所致。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4.49%,主要是年末为公司回款高峰期,应收账款相对减少,进入销售期后,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9.27% ,主要是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结算货款的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4.29%,主要是报告期内其他经营性资金及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存货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9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正常、稳健的经营活动、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及供应商的采购协议政策,适时增加存货量,应对市场需求所致。

  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9.8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支付货款以及期末采购未到结算时点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3.3%,主要是上年度末计提的员工年度奖金在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8.71%,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相关经营情况计提应缴税费所致。

  营业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0.28%,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持续稳健增长,去年同期销售受疫情影响所致。

  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85%,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37%,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36%,主要是报告期内依据新收入准则将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支付商业票据贴息从“财务费用-票据贴息”调整到“投资收益”及筹资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63%,主要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收到政府补助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0.43%,主要是报告期内依据新收入准则将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支付商业票据贴息从“财务费用-票据贴息”调整到“投资收益”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78%,主要是报告期内按库龄分析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9.0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非经营性政府补贴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45.53%,主要是报告期内清理、处置资产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52.7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活动,调整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增加储备库存商品等因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3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对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部分投资、公司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工程二期继续建造的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少数股东股权款、偿还银行借款、支付银行借款利息等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上述调整后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该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详见2017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7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7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郭明、朱良因个人原因分别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6,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8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公司实际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7,2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具体详见2018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8年1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该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2,1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0日。详见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2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6,600股,回购价格6.05元/股。详见2019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该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9,67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股数为1,032,930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股数为256,74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1月14日。该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77名,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61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21名(其中5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详见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1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9年1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了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244,430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7,57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60股,回购价格为6.05元/股。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该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1,93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股数为1,365,960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股数为255,97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1月12日。该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76名,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60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21名(其中5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详见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注销了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58,470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84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30股,回购价格为6.05元/股。详见2021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的《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中植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676,1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详见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1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中植《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2月13日,中植通过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详见2021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分两步回售海宁众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众业达”)持有的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宏动力”)1.1857%的股权。详见2018年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后续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8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公告》,2019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再次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公告》,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再次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公告》。

  2021年3月30日,海宁众业达收到Microvast, Inc.(以下简称“Microvast”)关于微宏动力0.182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合计35,699,973.28元(扣除境外中转的手续费)。前述相应股权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海宁众业达持有微宏动力股权比例变更为0.5555%。详见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再次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止公告日,Microvast及/或微宏动力尚需向海宁众业达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其中,剩余投资本金为81,598,565元,相关利息需根据剩余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具体计算。

  4、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开贤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业”)《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瑞业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1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0%)。详见2021年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瑞业《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1,000股,瑞业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2021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5、电商平台“众业达商城(zydmall)”是公司搭建的专业垂直工业品电商平台,主要销售公司签约品牌的产品,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以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子公司、办事处形成互补,突破线下子公司和办事处的辐射范围,提高对中小型客户及长尾市场的覆盖。2021年第一季度,众业达商城实现销售额约14.86亿元(含税),同比增长125.8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开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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